刘芳芳,1965年12月出生,江西武宁人,九三学社社员,大学本科,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日—1995年5日,江西省武宁县物价局文秘、会计、物价检查员(其间:1990年9日—1993年7日,在江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函授大专学习);1995年5日—2001年2日,海南省海口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行财部部长;2001年2日—2004年2日,海南省海口市会计服务管理中心园林财务组组长(其间:2001年9日—2003年12日,在海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2004年2日—2004年9日,海南省海口市会计服务管理中心群众团体财务组组长(副科级);2004年9日—2005年1日,海南省海口市会计服务管理中心群众团体财务组组长,九三学社海口市委员会兼职副主委;2005年1日—2006年2日,海南省海口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审计科副科长、九三学社海口市委员会兼职副主委;2006年2日—2006年9日,海南省海口市财政国库支付局主任科员、九三学社海口市委员会兼职副主委;2006年9日—2009年5日,九三学社海南省海口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正科级)(其间:2008年9日—2009年1日,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二十期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学习);2009年5日—2011年9日,九三学社海南省海口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副处级);2011年9日—2011年11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11年11日—2015年9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海口市政协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兼);2015年9日,任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省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