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秀英区结合实际,推进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共建设4个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每个光伏电站容量均为60千瓦(为kilowatt的缩写,即千瓦,电能单位),累计投入资金168.04万元。其中,2017年建成东山镇马坡村光伏电站项目,投入资金42.46万元;东山镇城西村光伏电站项目,投入资金42.19万元。2018年建成东山镇玉下村光伏项目,投入资金42.01万元;永兴镇建群村光伏项目,投入资金41.38万元。为规范光伏项目收益资金分配、使用公开、透明,避免出现产业扶贫“一发了之”“变相发钱”的现象,秀英区于2019年1月7日制发《海口市秀英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并要求相关镇、村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年底前,秀英区发改委已对4个光伏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给予进一步指导和完善,通过村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经镇政府审核,报区扶贫办备案同意。方案明确通过设置公益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设立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光伏扶贫对象通过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激发内生动力,带动贫困户坚定脱贫增收的信心。此外,为做好光伏扶贫项目后续运行管理,发挥光伏扶贫项目在脱贫攻坚中的产业帮扶作用,秀英区于2019年6月20日印发《海口市秀英区光伏扶贫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由区财政局会同区扶贫办、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对上报项目的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项目的并网发电量和确定的补助标准核定补助金额,加强对光伏项目补贴后续的跟踪管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0月,4个光伏项目共完成发电282533度,收益共计203905.3元,并网发电收益121432.68元(0.43元/度),区财政局补贴资金82472.62元(2017年补贴0.42元/度,2018年补贴0.27元/度)。其中,马坡村光伏项目累计发电48326度,预计收益20770.51元;城西村光伏项目累计发电87940度,预计收益37796.61元;玉下村光伏项目累计发电66854度,预计收益28733.85元;建群村光伏项目累计发电79413度,预计收益34131.71元。其中,拨付建群村光伏发电补贴13516.21元(截至4月),马坡村光伏发电补贴19604.01元(截至6月),城西光伏发电补贴34018.55元(截至4月),玉下光伏发电补贴15333.85元(截至9月)。各项目截至2019年11月的并网收益已由运维公司到南方电网开具发电清单,待税务局开具发票报账后争取尽快拨付发电收益。为确保光伏电站正常发电和提高项目收益率,2019年12月,4个扶贫项目所在的村委会分别与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村级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由该公司对光伏电站日常巡检、定期检查、故障维修、代开发票税费、发电量结算、电站安全管理等进行长期综合运维管理,并提供运维检查记录,按照“政府引导、贫困户参与、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思路,保证项目长期稳定发电和产生收益,确保落实产业扶贫机制带动村集体增收。
(钟秀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