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
5月9日,克旗十届人大二十次常委会议召开,批准了《经棚镇区生态建设规划设计》《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克什克腾旗地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6月1日,克什克腾旗水资源领导小组成立,自即日起开征水资源管理费。
7月,岗更诺尔蓄水闸经赤峰市政府批准被炸毁,湖区水面减少三分之一,鸟类繁殖地受到影响。
8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调入站长一名,人员增加到4人。监测站独立核算,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8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人员对全旗乡镇企业进行普查,历时2个月,共调查企业126个,筛查出重点污染企业31个。
1991年
5月14日,克旗人大常委会颁发《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共印200册,发至各委、办、局、乡镇、苏木、厂矿及企事业单位,克旗环境保护有了第一部地方规范性文件。
6月,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孟庆林任主任。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克旗环境保护办公室出资,克旗电视转播台播放了《让天常蓝》《只有一个地球》两部环境保护科教片。
7月,克旗环境保护办公室、糖厂、皮毛厂、水泥厂派员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产品交易会。
9月,赤峰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富玉秀等5人到克旗考察环境保护工作,并在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了解情况。
11月1日,克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谷振川代表旗人民政府在克旗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992年
4月18日,十一届旗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经济沟,综合开发山区资源的决议》《关于建设高标准节水灌溉农业的决议》,全旗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治理付诸实施,对农业发展提出逐步实现机耕机播、农艺技术、田间管理、作物布局、节水灌溉、统一管理的目标。
5月5日,中共克旗委以克党发〔1992〕15号文件,批转了克旗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克什克腾旗综合改革方案》。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监测站等9个事业单位从1992年起按企业管理,自收自支。
5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经棚镇内各企业废水排放进行调查,并建立污染源档案。
同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处理克旗粮油加工厂和食品加工厂排污管跑冒污水,污染周围环境的事故,责成两家加工厂限期完成整改。
同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始对企业废水排放开展监测。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克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孟庆林发表电视讲话。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组织“环保法知识竞赛活动”。
10月1日,全国3000家重点污染源——克旗糖厂烟尘治理(水膜除尘)项目如期竣工,经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已达标,烟尘排放浓度为375毫克每吨。
10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调查并处理了达里湖区猎鸟、拣鸟蛋等破坏自然资源的案件。
12月5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组织全旗环保法规知识学习考试活动,下发考卷1700份,学习材料70份。
同年,经克旗人民政府批准,岗更诺尔重修闸门,恢复蓄水湖面,但是已无丹顶鹤踪迹。
1993年
4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在全旗开展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7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返还环保治理资金1.5万元,对皮毛厂排污管道进行治理。
12月6日,克什克腾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称克什克腾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与土地局。
1994年
2月,宝悦华调动工作,杨志国任克旗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兼监测站站长。
3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重新制定工作制度,共出台机关工作制度8项。
4月23—24日,克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与土地局副局长及环境监测站站长参加全市环保委员会暨环保工作会议。
4月28日,由克旗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环保部门到水泥厂、铅锌矿进行污染情况调查。
4月28日—5月7日,由克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永泽带队对旗内重点污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5月7日,旗政府科技副旗长许国政专题听取克旗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情况。
5月14—22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3人参加赤峰市环境保护中心站举办的监测、统计、档案管理学习班。
6月,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首次完成文件整理、监测数据统计建档工作。
6月10日,对克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环保10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给予答复。
6月14—16日,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云峰为团长的环保执法检查团考察了白音敖包和达里诺尔2个自然保护区,并听取了旗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的汇报。
6月27日—7月15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全面开展水监测工作,并完成第一轮监测任务。
7月20—22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调查经棚镇内石材加工情况,并把噪声分布情况报告旗政府。
7月27日,克什克腾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与土地局局长刘军,代表旗人民政府向旗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了《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的报告》。
8月4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受理了克旗保险公司对电影公司噪声污染的申诉。
8月21日,克旗环境保护办公室派出3人考察达里湖渔场芦苇种植情况。
9月13日,克旗环境保护办公室在克旗电视台播发《关于加强经棚镇区生活噪声管理的通知》。
10月8日,克旗人民政府调整克什克腾旗环保委员会,主任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孟庆林,成员单位共14个。环保委员会下设环保办公室,主任高凤(兼),副主任杨志国。
11月15日,克旗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克旗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执行环保法情况的报告》。
11月18日,克旗人大常委会、旗人民政府组织环保部门、水泥厂专题研究如何解决水泥粉尘污染农田问题。
11月19日,赤峰市建设委员会、赤峰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克旗人民政府、环保办公室,达里渔场等单位12人,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专题汇报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晋级事宜。
1995年
4月14日,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张自学、阿荣其其格、王忠恩,赤峰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李晓辉一行到克旗,开始对达里湖二期考察及规划工作。
4月15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杨志国随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考察队进驻达里诺尔保护区。
4月17日,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考察队在宝音图泡子西南,贡格尔河畔,发现国家一类保护珍禽——黑鹳1只。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克旗环境保护办公室在旗电视台播放保护环境宣传大纲。
6月14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首次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评审。
7月9日,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夏季考察开始,除原队员外,新增赤峰环保办柳鹤桥、谢玉娟、杨常青。
7月18日,克编字〔1995〕20号文件批准成立达里诺尔珍稀鸟类自然保护区,机构规格为准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与土地局,核定编制5人。
8月7日,国务院秘书二局黄副局长,内蒙古环境保护局局长吴国忠等7人到达里湖调研。
8月14日,北京农业大学生态环境系主任李宝国博士一行7人,考察达里诺尔生态环境。
9月2日,辽宁省朝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陈应泰一行20人,到达里诺尔考察。
9月14日,达里诺尔第二期考察结束,湖区新发现鸟类24种,确定湖区已查明鸟类16目33科133种,查明湖区植物434种,采集标本200余份。
10月13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证书。
11月23日,克旗环境保护办公室通过“自治区二级档案管理单位”验收。
1996年
2月7日,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3月3日,克旗人民政府印发克政发〔1996〕5号文件,决定:克什克腾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与土地局分为克什克腾旗土地局、克什克腾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3月18日,赤峰市环境保护局正式挂牌。
4月22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与克旗蒙古族中学团委联合举办纪念“4·22”世界地球日活动。
5月1日,中共克旗委组织部印发克组干字〔1996〕207号文件,任命:刘军兼任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局长,杨志国任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5月11日,克什克腾旗编制委员会以克编号〔1996〕41号文件批准成立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机构规格为科级事业单位,同环境监测站合署办公,编制不变。
6月5日,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电视台播放赤峰市环境保护局摄制的《达里诺尔情》风光片。
6月28日,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斯琴到克旗了解农村牧区饮用水污染状况。
7月30日—8月2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主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王玉庆率领部分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委员、生态专家对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进行实地考察,为达里诺尔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做准备。
8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中国工程院院士石玉林等一行,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局领导陪同下考察了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
8月16日,“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公章正式启用。
9月17日,《光明日报》高级记者张天考察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
10月7日,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到达里湖采水样。
12月10日,赤峰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高天熙一行到克旗调研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实施情况。
12月12日,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通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
1997年
6月3日,《克什克腾报》刊登了副旗长汪耳河关于环境保护的谈话。
6月5日,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克政办发〔1997〕166号)。克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汪耳河任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
同日,克什克腾旗电视台播放环保专题片。
6月24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第一次开展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工作。
6月,克旗环境保护局向旗直各单位发送宣传材料及挂图。
7月9日,克旗人民政府印发《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克政发〔1997〕107号)。
8月26—27日,全国政协五次会议〔1779〕号提案现场办案组在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现场办公。
9月2日,克旗编制委员会对克旗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予以批复,即一室两站(办公室、监理站、监测站)。
12月3日,克旗环境保护局通过旗档案局二级档案管理复查。
12月4日,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韩同林、劳雄在大青山考察发现了冰臼群。
同年,按照赤峰市环境保护局1997年第41号文件精神,完成《克旗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编制工作,报克旗人民政府审批。
1998年
2月24日,杨志国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先进工作者,记二等功。
2月27日,开始全国第二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同日,创办《克什克腾旗环保信息》。
4月15日,克旗环境监理站向克旗汽车运输公司下达排污收费处罚单。
4月17日,克旗环境保护局向赤峰市环境保护局自然科报送《关于自然保护区(1998—2010)名单》。
4月20日,克旗环境保护局首次开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排污费。
同日,组织环境保护教育试点学校参加“全国小学生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4月22日,集中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杰发表电视讲话,在克旗电视台播放环保专题片,张贴标语,办黑板报,散发传单。
同日,编制《大青山冰臼群自然保护区规划》。
5月7日,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大青山冰臼群自然保护区。
5月20日,经棚中心完小在全国小学生环保知识竞赛中获优秀组织奖。
5月26—29日,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韩同林、钱方等教授及新华社记者张岭等新闻界人士赴克什克腾旗大青山、达里诺尔、白音敖包等自然保护区进行
考察。
6月5日,开展大型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播放电视专题片,克什克腾旗委宣传部、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环境保护局等有关单位联合发出“热爱环境保护家园”的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等)。
6月8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经棚镇区建筑噪声监测。
6月27日,中共克旗委、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环保工作的意见》(克党发〔1998〕10号)。
7月22日,举行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挂牌典礼。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王德辉,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吴国忠,赤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宝思及赤峰市各旗县区环境保护局领导参加了典礼。
7月27日,《克什克腾报》公布克旗环境保护局1998年上半年经棚镇区环境质量公报。
8月5—11日,克旗人大常委会、克旗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环保执法检查。
8月12—19日,赤峰市环境保护局、赤峰电视台在大青山、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拍摄专题片。
8月22—2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法规处、开发处一行5人考察了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8月28日—12月6日,克旗环境保护局与克旗林业局、司法局、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在经棚镇区8所中小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知识竞赛活动。
9月8—12日,内蒙古教育学院刘书润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植被进行了考察。
9月17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首次开展区域噪声监测。
10月26日,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对宇宙地镇、新庙乡光明村生态建设示范单位进行命名批复。
11月9—13日,克旗环境保护监测站首次开展经棚镇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赤峰市环境保护局马俊仙到克旗指导。
11月27日,克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克旗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2月6日,由克旗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关工委、教育局等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的经棚地区中小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知识竞赛决赛在旗宾馆礼堂举行。
12月7日,中共克旗委决定:王维国任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杰任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党支部书记,杨志国任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刘军兼任的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12月30日,中共克旗十一届十八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提出1999年,全旗发展战略是“农牧为本,生态立旗、科教兴旗、旅游活旗、工贸强旗”。克旗首次提出“生态立旗”战略。
同年,建解放路安静小区1个。
同年,首次开展电磁辐射污染调查。
1999年
3月8日,克旗环境保护局对克旗皮毛厂废水治理,克旗农业局、林业局、土地局采暖锅炉烟尘治理下达年限期末完成达标治理通知书。
3月24日,克旗环境保护局向克旗人民政府呈报《1998年度克什克腾旗环境质量报告》(克环发〔1999〕第11号)。
4月,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全局力量分4个组深入各工矿企事业等污染源单位进行逐户实地排查登记。摸清了全旗污染源现状,并对一般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分类排队,确定重点管理目标。
5月17日,旗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结合“一控一达标”(“一控”就是总量控制,即2000年12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一达标” 就是到2000年所有工业源要实现达标排放)的环保工作目标,制定并下达《1999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明确“一票否决”制度,把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中。
5月25日,克旗环境保护局、劳动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锅炉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克环发〔1999〕21号)。
6月30日,克旗环境保护局、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中、高考”复习、考试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克环发〔1999〕25号)。
9月,克旗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大检查。历时23天,检查重点工业企业、国营林场、水电站、自然保护区、重点苏木乡镇等18个单位。
11月30日,十三届旗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旗林业、公安、卫生相关部门对其相关法律的执行情况。批准了《克什克腾旗旅游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了《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建议》。
12月16日,克旗人民政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旗政府副旗长汪耳河主持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