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
2000年8月,克旗环境保护局依据全国环境保护“十五”规划、目标、要求,结合克旗环境现状,组织编制《克什克腾旗“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
(一)空气污染防治
以削减主要污染物为突破口,优先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削减烟尘1000吨、二氧化硫400吨。“十五”期间,经棚镇气化率达到60%和40%。
(二)水污染防治
根据《辽河流域水污染“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的水污染防治目标提出以下治理规划:
1.污水处理厂建设
为确保镇区下游水体的使用功能,应建污水处理厂,可克服分散治理的极不经济性。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980万元,日处理2万吨废水,年削减COD900吨。
2.工业源治理
(1)实现和巩固“一控一达标”成果(到201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全国所有工业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调整产业结构、治理与利用相结合。改变工业布局,实行清洁生产,更新生产工艺,削减污染物产生量,提高环境质量。(2)对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3.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1个永久无害生活垃圾处理场,预计总投资780万元。工业固废以废治废,建立永久性工业废弃物堆存场,以备废物再利用。(2)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噪声达标区建设,“十五”期间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使镇区区域噪声、交通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安静小区建设,各生活小区都要建成安静小区。加强固定噪声源治理,对锅炉鼓、引风机及钢窗加工业、临街音响等固定噪声源加强治理。
(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抢救性地建立一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监管力度,努力建设一批有国际影响的自然保护区;加强农村面源和非工业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十五”期间,重点建设自然保护区名录
2000—2010年拟建4个自然保护区和1处历史遗迹保护。分别为:(1)阿斯哈图冰石林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2)贡格尔草原自然保护区。(3)热水温泉自然保护区。(4)黄岗梁自然保护区。(5)百岔川岩画历史遗迹。
7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有健全机构,5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具有较完善保护措施,8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完成确权工作。
2.启动科尔沁沙地生态功能保护区植被保护工程及西辽河流域西拉沐沦河上游水源涵养保护工程。
3.建立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区1个,市级生态示范区3个,矿山破坏恢复治理率达30%,使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4.提高秸秆、畜禽粪便的综合有效利用。加大农药、化肥、地膜污染防治力度,提倡科学施肥。对废旧地膜及时回收,妥善处理,有效遏制农田的白色污染。到2010年,实现农村生态良性循环。
(四)自身基础能力建设规划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1)人员:按《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建设规范》(简称《规范》)要求,监测站人员为12—16人,高、中、初级人员比例为1:4:5。(2)监测用房:按《规范》要求,监测站用房应用15~20平方米/人,总面积350平方米,投资额80万元。(3)车辆、仪器设备:为适应工作发展需要,需购置车辆2台,购置仪器设备150台套,投资额200万元。(4)业务经费,设备保养及维修:人员按13人计算,每人每年需业务经费1万元,合计13万元;设备维修费需10万元。共需资金23万元。以上合计总投资303万元。
2.环境监理、宣教、信息建设
(1)环境监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全国环境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拟在2002年达到三级标准化建设。人员编制,到2005年人员编制为12人,持证上岗率75%,大专以上学历占60%。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各一辆,金额6.1万元;取证设备二部,金额1.9万元;现场监测设备2台,金额0.8万元;计算机1台,金额1万元;总投资10万元。
(2)宣传教育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定编、配备相应的宣教设备;人员编制2人,设备投资11.1万元。
(3)环境信息。“十五”期间,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购置微机4台以上。激光打印机1台,办公用房100平方米以上。以上投资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