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十二五”规划
2011年2月克旗环境保护局制定完成《克什克腾旗“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要目标,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强化环境监管为重点,以提高环境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用生态文明观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全旗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等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大预防、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2)预防优先,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水和大气环境容量,严格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严格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
(3)整体部署,重点突破。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整体部署、全面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环境安全,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
(4)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区域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突出目标指标的区域差异性,实施区域性、特征性污染控制。逐步理清环境保护事权,实行有区别的环境保护目标,层层落实、严格考核、各负其责。
(5)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主导意志,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力争做到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以规划任务完成为前提,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规划编制、过程评估和实施考核的系统管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自身能力建设原则。通过加强环境保护部门能力建设,促进各项环境目标的实现。
(二)规划总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科研、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国家级生态旗建设目标。
(三)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2011—2015年。远期规划:2016—2020年。
(四)主要规划目标
1.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全旗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1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8%;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10%;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16%。
2.环境质量目标
全旗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经棚镇和各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经棚镇和各建制镇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00天;城市噪声环境质量达标区覆盖率为95%。
3.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1)区域生态保护: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要求,在完善全旗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基础上,实现功能区主导服务功能。
(2)自然保护区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管理要求的比例为100%,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3)土壤污染防治:在摸清全旗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的基础上,争取进入全市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4)农村污染防治:结合生态乡镇建设,积极申请中央农村环保资金。
(5)生态示范创建:达到国家生态旗建设标准并获得命名,全旗80%的苏木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苏木乡镇80%的行政村达到国家生态村建设标准。
4.辐射环境目标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放射性、电磁辐射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放射性废物收贮率达到100%。
5.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目标
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力争达标;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全面达标;环境宣教、信息能力建设力争达标。
(五)规划重点任务
根据克旗未来五年产业发展、环境形势及环境保护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1.水环境保护
(1)强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继续深化主要水污染物污染减排。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不断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根据2007年污染源普查数据,工业企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45吨、居民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15吨,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排放量为7.03吨、居民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96吨。因此,抓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十二五”污染减排的关键。
加强经棚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加快城区污水截留和排污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实施经棚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增加脱氮设施,污水厂出口排放水质努力达到Ⅰ级A。
加快污水回用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及管网工程建设,明确污水回用方式和途径,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同时,通过中水工程实现经棚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提升其氮、磷去除效果,实现经棚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
加快农村牧区污水集中治理。结合生态乡镇建设,加快热水、乌兰布统、阿斯哈图等重点旅游景区和苏木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统一建设给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结合实际采取技术、成本可行的集中或分散的处理工艺。
(2)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完成经棚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井重新选址和建设,除巴彦查干苏木、红山子乡,全旗各其他苏木乡镇、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井全部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
加强汇水区工业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严格管理和控制Ⅰ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大水源地水质分析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地水质和饮用水水质公告制度。加强对农林、牧区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监管,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预警制度。重点解决水源地受高锰酸盐、高氨氮和高硝酸盐等污染物威胁以及矿山周围居民点饮水安全隐患问题。
(3)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新建水污染项目,把好新建项目选址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加强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加大对沿河湖周边地区工矿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西辽河源头西拉沐沦河和滦河源头吐力根河、达里湖和贡格尔河等水环境质量和水环境安全。
(4)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监督落实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工业废水超标、超总量排放,努力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加强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建设,实现工业园区废水集中治理和循环利用。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十二五”时期国家将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克旗作为赤峰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全面完成内蒙古黄岗矿业和西北矿业两个国家资金支持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通过争取国家和上级环保资金以及企业自筹资金等方式,稳步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切实解决环境隐患严重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体系。对重点工业源要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监测和检查有毒污染物排放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要求企业对各类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制定环保处置预案、建设环保应急处置设施。凡是适于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一律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
(5)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五”期间农业源将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重点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排放。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争取国家“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6)逐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继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逐步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工业固废处置场地、垃圾填埋场地、矿产资源开发场地、煤化工行业生产等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工矿企业尾矿库周边建设防渗井,防治尾矿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在防渗井下游约100米处建设水质监测井,实时监控水质变化。工业固废处置场地、垃圾填埋场地建渗滤液处理措施,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周围环境。
2.大气环境保护
(1)全面落实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工业污染物削减是“十二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根据2007年污染源普查数据,全旗工业企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682吨,居民生活污水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97吨,二氧化硫减排重点以燃煤行业为主。而进入“十二五”,金属冶炼、水泥加工、球团冶炼、煤化工、电力行业、煤制气以及围绕煤制气项目的下游产业等大的工业项目在克旗投产,虽然这些项目采用先进的治理设施,排放浓度也远低于国家标准,因为项目规模较大,所以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还是很大。仅煤制气项目投产运行,预计会带来11480.1吨的二氧化硫增量,这是“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6340吨的1.8倍。
因此“十二五”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强化等手段,通过减排为克旗经济发展扩大空间、增强能力、提高质量。要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改造,严格环保准入,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新增量。要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避免形成生活污染持续削减但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不断上升的局面。减排应从注重重点行业削减向相关行业全面减排转变。工业锅炉、窑炉主要抓结构升级。城市加强集中供热,加大小锅炉淘汰,大吨位锅炉因地制宜采取脱硫减排措施。各建制镇积极推进集中供热,提高集中供热率。
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2007年污染源普查数据,全旗工业企业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497吨,氮氧化物减排重点以燃煤行业为主。因此,将规划建设的火电、煤制气和机动车作为控制重点。电力行业、煤制气产业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新建机组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开展工业锅炉低氮燃烧和水泥、冶炼等行业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2)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严格执行废气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计划。要求所有废气排放企业均实现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达标。对于克旗产业规划中的火电、煤制气及下游产业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要高标准建设和严格管理,在加强过程控制、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同时,要加大对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烟尘等污染物的末端治理,采取先进的技术和设施,回收利用和妥善处理排放物,努力实现污染减排。
加强城市空气环境整治,提高空气环境质量。加快集中供热步伐,旅游景区和各建制镇逐步实现集中供热。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产品,严禁原煤散烧。在集中供热区内不得新建分散采暖锅炉,切实改善大气环境整体质量。
加大对城区房屋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渣土运输等的管理,严格落实硬化施工工地主要通道、渣土车辆封闭运输、工地规范围挡、密目网覆盖等控制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3)完善高危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日常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
“十二五”期间,煤化工、冶炼、电力等重大工业项目将逐步投产,这些行业运行周期长、工艺流程多且复杂,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极高。因此,要加大冶炼、化工、矿山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原料和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单位的监管、监测力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设施。建立煤化工及下游产业等集中分布区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形成常态化的环境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煤化工、兴安冶炼、规划电力等行业集中分布重点区域环境空气的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氟化物等逐步推行定期监测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克旗固体废物产生排放情况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为:
工业固废方面。工业固废主要产生于采选业、石材加工和碎石业以及淀粉加工业。工矿企业在采矿过程中产生弃土、弃石直接堆放于井口,大部分没有规范的弃土、弃石堆放场所。选矿产生的尾矿砂等排入了尾矿库。石材厂和淀粉厂产生的固废随意堆放。
危险废物方面。克旗地区危险废物的主要来源是铅锌冶炼废渣,主要成分是铜渣、污酸和石膏、锅炉灰渣、污水处理废渣等。污水处理废渣虽然堆放在排渣场,但也存在清运不及时和没有专用危废清运车等问题。“十二五”危险废物主要来源是煤化工产业、冶金等行业。
医疗废物方面。克旗尚未建设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场所,医疗废物主要进行简单的焚烧处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医疗废弃的玻璃、塑料制品,一旦进入废品收购站,将对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生活垃圾方面。居民生活产生的垃圾都堆放到小区的垃圾车内或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最后由城管部门集中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简易填埋或部分焚烧。由于克旗尚未建成规范的垃圾填埋场,特别是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简易,这就造成了较大环境隐患。垃圾在堆放时,由于温度、湿度等原因,会腐烂、发酵,产生NH3、SO2、沼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发出恶臭,污染大气;一些塑料制品难以降解, 破坏土质, 影响植物的生长;垃圾渗滤液还会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滋生的有害病菌及生物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及人体健康。同时,这些生活垃圾还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破坏了景观环境,对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
污泥方面。克旗地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直接堆放于污泥干化池,散发出的恶臭气体不但影响人体健康,还可能使污染物由表面径流夹带和地下径流的渗透引起更大范围的水体污染。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座污泥干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