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格化管理
(一)划分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环境执法工作调度会有关要求落实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14〕307号)要求,结合克旗实际,旗级环境监察实施网格化管理,依照行政区划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行政区划内企业数量、重点排污单位数量、污染源类别(化工、冶炼、矿山采选、重金属、制药、发酵等)等进行对等划分,实行分块管理。
(二)划分方法
2015年开始实施监察网格化管理,2015—2017年,克旗环境监察大队下设3个中队,将全旗12个苏木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
经棚镇、热水开发区为一个片区,由克旗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负责,一中队科室人员3人为片区直接责任人,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工业园区(包括经棚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为一个片区,由克旗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负责,监察一室主任及科室人员1人为片区直接责任人,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其他苏木乡镇为一个片区,由克旗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负责,监察二室主任及科室人员4人为片区直接责任人,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三中队又下设3个分片区:
巴彦查干苏木、达来诺日镇、达日罕乌拉苏木、浩来呼热苏木、同兴镇和宇宙地镇为一个分片区。
乌兰布统苏木、红山子乡、万合永镇、土城子镇、芝瑞镇和新开地乡为一个分片区。
乌兰布统苏木旅游开发项目单独为一个分片区。
2018—2020年将全旗12个苏木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
一片区为宇宙地、万合永、芝瑞、达里、土城子镇,乌兰布统苏木、红山子、新开地乡。
二片区为达日罕乌拉、巴彦查干苏木,同兴镇,黄岗矿区。
三片区为经棚镇、浩来呼热乡、热水塘街道管理办公室,大唐国际煤制天然气、赤峰博元科技、兴安银铅冶炼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金泽市政、立禾热电、华盛公司、普光科技,经棚镇周边矿山、碎石、汽车修理、干洗、洗浴锅炉、镇区小企业等。
(三)各片区职责
3个片区具体环境监察工作职责如下:
(1)对旗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和旗环境保护局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和督查,对其他污染源和排污单位进行抽查、督办。
(2)对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3)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4)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
(5)负责全旗污染减排监察系数的网上填报、审核工作。
(6)负责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其他临时性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7)负责媒体报道、领导批示环境问题的督查督办。
(8)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
(9)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此外,一片区还有如下工作职责:
(1)负责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及赤峰市环保局网站投诉专栏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工作,及时催办、督办、转办案件。
(2)负责环境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3)负责“12369”环保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所属企业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
(5)负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的牵头工作,并对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按月汇总上报。
(6)负责汇总全旗排污费申报核定、征收网上填报工作。
(7)负责移动执法系统的维护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使用及
维护。
(四)实施成效
将全旗环境监察执法主体网格划分为旗、乡(镇)、村(嘎查)三级实施监管,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实现环境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级互动的局面,确保网格内各排污单位及主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管,使环境监管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推动了环境监察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建设。
监察网格化,划片管理,以涉危、涉重、国控、化工以及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全部细化到各个片区管理责任区,各网格成员按照监管重点和目标,执行定期巡查机制、网格化管理督察机制,每月汇报工作情况。将网格化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网格责任区的管理成效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分工明确,责任具体,考核依据强,落实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