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地方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和主体正确。克旗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自2013年起,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克旗环境保护局局长主持召开行政处罚讨论会议,在充分考虑违法事实及情节轻重的基础上作出处罚决定。
1996—1999年,无行政处罚。
2000年,立案10件,结案10件,累计罚款5.5万元。
2001年,立案9件,结案9件,累计罚款24.3万元。
2002年,立案5件,结案5件,累计罚款4.5万元。
2003年,立案5件,结案5件,累计罚款5.5万元。
2004年,立案5件,结案5件,累计罚款17.8万元。
2005年,立案11件,结案11件,累计罚款7.004万元。
2006年,立案5件,结案5件,累计罚款9.2468万元。
2007年,对矿山企业进行了清理检查,对13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全年对环境违法企业累计罚款59.3万元。
2008年,共下达整改建议书27份,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家、违法排污企业3家,累计罚款13.5万元。
2009年,立案2件,结案2件,累计罚款5.5万元。
2010年,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5件,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累计罚款27.15万元。
2011年,配合旗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旗内8个乡镇近三年来的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对10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做出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接受经济处罚的决定,分别为:宇宙地镇楼房开发项目4个,土城子镇粮食仓储库项目1个,乌兰布统开发区生态移民村工程项目1个,小红山子乡农家乐项目1个,巴彦查干苏木新建宾馆项目1个,浩来呼热办事处新建集中供热项目及私人住宅项目2个。全年立案7件,结案7件,累计罚款11.3万元。
2012年,先后开展了多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8件,结案8件,累计罚款45.1万元。
2013年,全年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2家,立案18件,结案18件,累计罚款 27.8465万元。
2014年,全年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26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3份,8家企业的15项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整治,排除大气、扬尘、固废3方面环境隐患点22个,立案3件,结案3件,累计罚款18万元。
2015年,全年下达现场检查笔录52份,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件(其中停产整治4件,连日计罚1件,查封1件),年末办结案4件。实施行政处罚20家,累计罚款43.4万元。下达停产决定书4份,对1家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红砖生产企业实施了“黑名单”管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下达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80份,完成整改任务企业49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32个。
2016年,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实施行政处罚30件,累计罚款175.4722万元,其中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10件(包括移交移送1件,查封6件,连日计罚2件,停产整治1件);启动按日计罚企业2家,对6家未批先建企业、1家超标排放企业、1家违反《水污染防治法》企业进行处罚。责令停建并拆除违规建设石材厂4家,将位于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达里利民砖厂进行拆除,恢复植被。
2017年,下达现场检查笔录121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6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2件,累计罚款62.10918万余元;22家企业建立和完善“一企一档”,实现动态化管理。
2018年,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等手段,严格执法监管,环境执法大练兵、环境安全大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共下达现场检查笔录126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2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6件,累计罚款252.185986万元。
2019年,全年实施行政处罚案件44件,其中查封扣押1件,连日计罚3件,累计罚款244.0282万元。
2020年,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18件,累计罚款110.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