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一)监测用房
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成立之初位于经棚镇解放路中段,1995年房屋面积135平方米,化验室39.6平方米。2004年,化验室面积增加至180平方米,仪器室31平方米,调剂室3平方米。2009年,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在解放路与达里诺尔街交叉路段新建办公楼,化验室面积为440平方米,仪器室31平方米,调剂室6平方米。2012年监测用房568平方米。2013年,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搬迁至克什克腾旗西拉沐沦街与应昌路交会处,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监测用房1800平方米,其中化验室占1200平方米。包括前处理室3个,常规化验室4个,样品交接室1个,原子荧光室1个,原子吸收室1个,液相气相色谱室1个,离子分析室1个,药品库1个,纯水制备间2个,无菌室1个,天平间1个,比色室2个,煤质分析室1个,气瓶间1个。
(二)监测设备
1985年建站之初,有天平、72分析仪、电冰箱、干燥箱、测烟仪、汽车尾气监测仪、酸度器、蒸馏器等仪器11台(套),价值3万余元。仪器设备1995年有13台(套),2000年增加至18台(套),2004年增加至21台(套),2007年增加至24台(套),2009年达到46台(套),2012年采购了原子荧光、红外测油仪、超纯水机、智能空气颗粒物采样器、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大型仪器设备,增加至85台(套),2020年有仪器设备220台(套)。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根据中央财政旗县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调拨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等仪器设备29台(套),价值54.04万元。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根据中央财政重金属监测能力项目调拨微波消解器、土壤研磨与筛分器、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5台(套),价值54.06万元。
2012年,申请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6.35万元,购置便携式重金属监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3台(套)监测设备。
申请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2.62万元,用于购置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智能烟尘采样仪、旋转蒸发器、萃取仪等21台(套)监测设备。
2014年,为做好克什克腾旗重金属污染防控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申请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42万元,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垂直振荡器、煤质工业分析仪、烟尘/粉尘自动采样器、吹氮仪等仪器设备42台(套)。
申请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102万元,采购气相色谱仪、样品全自动消解前处理系统、水平振荡器、一体化蒸馏仪等仪器设备23台(套)(环境监察大队18台、监测站5台)。
2015年,申请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三批)122.35万元,采购热脱附系统、离子色谱自动进样器、顶空进样系统等仪器设备14台(套)。
2016年,申请中央财政滦河流域水环境监测及预警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采购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ICP-OES、浓缩仪等大型仪器设备12台(套)。
通过赤峰市本级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环保能力建设)53.8万元,购置仪器标定动态气体发生器、大气颗粒物PM2.5浓度监测仪、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等仪器设备5台(套)。
2017年,根据赤峰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旗县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方案》要求和监测任务需要,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申请资金17.78万元,采购低本底αβ测量仪、红外一氧化碳分析仪、紫外臭氧检测仪3台(套)仪器设备。
2018年,通过赤峰市本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2万元,配备便携式pH溶解氧测定仪、中流量大气采样器、便携电源、烟尘(气)测试仪、加热烟枪、噪声仪等仪器设备13台(套)。
2016-2018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科尔沁沙地生态地面监测点位补助专项资金3.70万元,采购智能会议平板触摸一体机、叶面积测定仪、半圆凿钻套装、冷冻冰柜4台(套)仪器设备。
2017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拨的生态环境地面监测与评价专项资金10万元,配备恒温恒湿箱、相机、立式空调、水质分析仪4台(套)仪器设备。
2018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拨的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地面监测站建立标本库及相关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资金21万元,配备标本展示柜、移动式标本储藏柜、超低温冰箱、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生物显微镜等仪器设备14台(套)。
2019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拨的环境保护监管专项资金20万元,配备土壤水分监测系统、标本扫描仪、手持北斗智能终端、紫外分光光度计5台(套)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