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大气污染治理
一、工业废气、燃煤锅炉整治
1992年,克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联合劳动局印发《关于加强锅炉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旗内50家工业、采暖锅炉使用单位完成除尘设备的安装,并填报除尘器档案表。同年完成历时两年的糖厂锅炉改造和烟尘治理。糖厂属全国3000家重点污染企业之一,要求限期治理。从1991年开始,克旗环境监测站为其投入治理资金7万元,糖厂自筹14万元,进行了锅炉改造,安装了水膜除尘器,1992年10月1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并通过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验收。
1993—1995年,针对经棚镇区10吨、4吨、2吨、1吨及以下锅炉进行分类摸底调查,并对辖区内燃料、锅炉及炉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1996年,克旗黄岗水泥厂建成降尘室,年回收粉尘约600吨。
1997年,对经棚镇区皮毛厂和洗毛厂锅炉烟尘进行治理。
1998年,克旗政府作出经棚镇区烟尘限期治理决定,对镇区重点烟尘污染源分批分期限期治理。就此开展了清洁工厂、清洁锅炉房的创建工作。
1999年,实施“蓝天、碧水、清静、生态”四大工程,减少因燃烧原煤而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造成的大气污染。对20家排污单位开展了达标验收工作,并对经棚镇内在用65台锅炉及除尘器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全年完成限期大气治理项目22个,停产治理企业14家。5月,克旗环境保护局、劳动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锅炉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1)凡新引进和改造锅炉的单位,必须先到旗环境保护局申报登记,环保部门对除尘消烟设备选型上进行把关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除尘消烟设备必须使用省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产品,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消烟除尘设备或达不到国家标准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的,除责令限期整治外,处征收两倍以上排污费的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2)锅炉在安装竣工使用前,必须经环保部门对防治污染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未经环保部门及劳动部门验收的除尘消烟设备或验收不合格的,劳动部门不予入户,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限期治理。(3)对已安装使用但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单位要分期分批地进行限期治理,治理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克旗人民政府印发《克什克腾旗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克政发〔1999〕26号)。
2000年3月,克旗人民政府召开全旗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印发《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2000年经棚镇区取暖锅炉污染限期治理的决定》,85家限期治理单位全部同旗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40家单位完成锅炉烟尘限期治理任务;全旗34家工业企业中,当年31家企业达标。
2001年,实施蓝天工程,年初对2000年没完成烟尘限期治理任务的单位下达了督办单。9月,启动联片供热工程,规划建设的6个供热站有3个投入运行,并严格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由于加入联片供热管网,取消采暖锅炉37台,新竣工的办公楼和住宅楼项目全部实施了联片取暖,新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镇区黑龙翻滚的现象近乎消失,环境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2002年,克旗环境保护局成立了蓝天工程专项推进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经棚镇区大气污染源进行了调查登记。结合联片供热工程,开展了“冬病夏治”工作,逐个污染源签订污染集中控制(入联片供热管网)协议,定期进行督查,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同时辅以经济处罚手段,推进了消灭镇区黑龙和联片供热步伐。全年有56个单位加入了联片供热管网,消灭了镇区80%的“黑龙”。烟尘控制区得到巩固和提高,“烟控区”面积覆盖率达到了80%。开办大气污染防治培训班,对司炉工进行技术培训,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操作。开展油烟净化工作,制定“油烟净化一条街建设方案”。巩固清洁锅炉房建设成果,新建清洁锅炉房2个。
2003年,对经棚镇内25家原煤散烧采暖锅炉逐一进行了排查登记,下达督查单25份。通过加入联片取暖工程,原来的86座烟囱被9座供热站替代,新建办公、住宅楼全部采用集中供热。辖区内新建大型供暖企业2家,新增入网户30余家,新增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在经棚镇、热水镇消灭“小黑龙”23家联片供热管网连不上的边远锅炉也按标准进行了改造。此外,对重点街区的餐饮行业进行了检查,绝大多数采取了较好的排放油烟措施。2003年又把经六街定为油烟净化一条街,有15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根据赤峰市环境保护局的工作要求,克旗环境保护局重点对7家烧烤业进行了规范,其中1家店外烧烤被取缔,其余6家采取了防治污染措施。餐饮业煤烟、油烟污染问题在一定区域内初步得到解决。
2004年4月8日,印发《克旗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克环发〔2002〕20号),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到克旗环境保护局依法进行申报登记,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拒报。
全年新建克旗阳光热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4个供热站清洁锅炉房。对31家企事业单位污染源进行调查并填报污染源基础情况表。经棚镇集中供热区域内无新建原煤散烧锅炉,集中供热管网所覆盖的区域内未审批2吨以下锅炉,并督促8家取暖锅炉加入集中供热管网。针对影响镇区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是由原来的“黑龙”变成了由原煤散烧引起的面源污染的现状,把推广使用型煤清洁燃料作为蓝天工程的主要内容,但由于这项工作所涉及的大多是下岗职工,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为此,本着以疏导为主的原则,3月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专程去赤峰红山区和元宝山区考察型煤生产、型煤炉具及两区在三产管理上的先进经验。“六五”世界环境日,召开由洗浴中心、餐饮业、建筑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说明煤烟污染的危害,讲清使用型煤、使用清洁燃料的优点,站在企业的角度,从政策上讲解,从经济上算账,从情理上感化,积极做好前期工作。通过与阳光热力公司的协调,该公司的型煤正式投入生产,为下一步推广使用型煤开了一个好头。全年安装油烟净化器15家。
2005年,克旗人民政府成立了经棚镇大气治理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克旗环境保护局。主要任务是:全面治理个体企业的取暖、洗浴、餐饮生产加工和燃煤炉灶,实现达标排放。推广型煤、清洁能源,取消原煤散烧。推广先进的节能设备。克旗人民政府同旗内大气污染单位签订了大气治理责任状。实施“蓝天工程”,集中力量针对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采暖、洗浴、餐饮等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电视台公布了12家严重污染企业、11家一般污染企业和27家不在集中供热网的小锅炉单位,对39家相关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引进了新型煤转气锅炉,首次在河东浴池试验成功。对经棚镇区116家餐饮、7家面食城蒸气锅炉、11家餐饮茶炉、12家洗浴锅炉、24家散烧锅炉填报了大气污染治理一览表,对经棚镇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进行验收。克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棚镇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克政发〔2005〕61号),要求经棚镇区经一街至经八街、碧柳河(必如河)以东的部门单位洗浴、采暖锅炉必须在2005年10月末之前治理完毕;美容、餐饮炉灶在12月末前治理完毕。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取缔老式锅炉12家,更换原煤散烧餐饮炉灶120余家,投入治理污染资金20多万元,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有不同程度的削减,其中二氧化硫削减324吨,烟尘削减786吨,经棚镇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06年,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全年共投入资金20余万元用于经棚镇区的大气治理。通过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型煤锅炉,淘汰原始落后的原煤散烧方式,取缔老式锅炉27家,治理取暖锅炉24家、洗浴锅炉12家、蒸汽炉8个、茶炉11个、餐饮业锅炉257家,共448个炉灶。对45家餐饮(含35家新建餐饮)、16家散烧锅炉、11家宾馆茶炉、12家洗浴锅炉填报大气污染治理一览表。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的型煤生产技术,协助企业筹建型煤厂一处,改造型煤锅炉11台。同时,克旗环境保护局还与经棚镇工商所联合控制新污染源产生,要求43家新开业的餐饮单位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的产生。自2003年起至2006年共取缔分散采暖锅炉102台;针对经棚镇所有采暖、洗浴、餐饮业锅炉制定治理方案,与27家采暖、洗浴锅炉使用单位签订大气综合治理责
任书。
2007年,克旗人民政府划定了经棚镇区从经棚街(经一街)至乌兰布统街(经十街),总面积5.7平方千米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餐饮业禁止原煤散烧。推广集中供热,镇区集中供热热网范围内严禁新建直接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分散采暖锅炉。在餐饮、洗浴行业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和环保技术,禁止原煤散烧。4月,对经棚镇的采暖锅炉、洗浴锅炉、餐饮业茶炉等大气污染源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共260家(2007年新开业27家),其中182家稳定使用清洁燃料,78 家反弹的餐饮业经过整治也全部使用清洁燃料。7月,召开经棚镇大气污染治理座谈会,与治理单位签订了限期治理责任书。会后由克旗环境保护局派人带队,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到赤峰市考察节能环保锅炉,并督促有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大气治理任务。全年共改造并验收合格取暖锅炉6家,取缔锅炉3家。扶持建设型煤厂1家。
2008年,对经棚镇的采暖锅炉、洗浴锅炉、餐饮业茶炉、面食城等大气污染源进行摸底调查:餐饮业253家、面食城14家、洗浴10家、原煤散烧锅炉25家。取缔经棚镇建成区内超标排放污染物的1吨及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取缔经棚镇建成区内的餐饮业、洗浴业原煤散烧炉灶,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或煤转气锅炉。在克旗电视台发布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公告》,公布了经棚镇区16家原煤散烧锅炉取缔名单,与列入名单的单位签订了限期取缔责任状。严格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的日常检查工作。
2009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饮食娱乐业环境管理的通知》(克政办发〔2009〕140号),加强对镇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针对群众反映居民楼、学校、医院、单位等楼下大厅酒店、歌舞厅、洗车行等场所产生的油烟、恶臭、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制定《克什克腾旗2009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报旗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对饮食娱乐服务业产生的油烟、煤烟和噪声污染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在电视台发布了《关于加强经棚镇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的公告》。与工商、城管、防疫等部门密切配合,实行饮食娱乐服务业环评审批前置,从5月起对经棚镇内的住宅楼、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新开业的饭店不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对经棚镇内新开业或转兑的餐饮业、面食城等进行现场检查,查看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对符合环保要求的办理登记许可建设,否则不予审批,开展源头控制饮食娱乐服务业造成的污染和扰民问题。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加大对经棚镇内的餐饮业、洗浴业、面食城的检查力度,积极取缔原煤散烧锅炉,防止污染反弹。
2010年,制定《克旗城镇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环保审批要求,并通过电视台发布了公告。在居民楼下新建和改建饮食娱乐服务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已建成的饮食娱乐服务项目强化管理,经棚镇内所有餐饮企业均使用清洁能源,没发生污染反弹。在烟尘整治行动中,对11家供热站、8家洗浴中心和225家餐饮娱乐业进行专项检查,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污染反弹,为群众营造了舒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2012年,完成克旗皮毛厂清洁工厂的评审筹划和组织、预评估等阶段的工作和克旗农业发展银行办公楼清洁锅炉房的创建工作。
2013年,推动辖区内红山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提标改造,安装低氮燃烧器及脱硝设施实现氮氧化物减排,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启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改进原有硫回收装置(在原有硫回收装置基础上分别设置预转化预吸收装置),降低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确保达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原有底吹还原炉改为侧吹还原炉,同时将原有电解精炼工段熔铅及鼓风还原炉逸散烟气治理设施环保布袋收尘器更换为“大负压大流量风机收集+高效布袋收尘器”,烟尘收集率由原来的30%提高至99%,大幅度提高了收尘效率,减少了烟尘排放。填报《克旗城区生活燃煤锅炉基本情况调查表》《园区生活燃煤锅炉基本情况调查表》《园区工业燃煤锅炉基本情况调查表》。对辖区内工业企业、集中供热企业、乡镇集中供热锅炉等各类燃煤锅炉等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排查在产工矿企业10家、供热锅炉13台。督促23家单位更换了环保锅炉、66家单位取缔了土锅炉及茶炉、4家整改使用了清洁能源。对9个苏木乡镇给予了环保资金支持,建立集中供热站,取缔1吨及以下小锅炉78台。对新上锅炉严格把关,禁止建设1吨及以下的原煤散烧锅炉。
2014年,按照克旗人民政府印发的《克什克腾旗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通报全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投资600多万元将4台循环流化床锅炉陶瓷多管除尘器改为布袋除尘器,烟尘排放量明显降低。红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各个产生烟尘或粉尘等有组织排放口建设除尘器35台,除尘效果良好。针对多年来居民反应强烈的餐饮业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经旗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餐饮业管理专项整治,强化部门配合与协作,理顺餐饮业建设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克旗环境保护局抽调专人成立专项推进组,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餐饮业分类整治的方法、措施,争取业主和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按整治方案对镇区内240家餐饮业实施分类整治,对选址合理的采取规范、治理噪声,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环保措施,经过整治有126家餐饮业经营户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对上宅下店及敏感区域防护距离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餐饮经营户下达了停业整顿的通知。对新建的餐饮项目,与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控制选址不合理项目建设;对建成区10吨及以下的洗浴、分散采暖锅炉下达整改
方案。
为做好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旗人民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及工作保障措施,召开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由旗人民政府与8 家企业、4家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克旗环境保护局负责编制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及调度方案,担负起协调、调度、监督、检查的职能,与农牧业、住建、公安、国土、经贸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上级要求较好地完成各项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2014年8月21日,克什克腾旗大气自动监测站通过验收,该系统可对经棚镇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时时监测。自动监测显示,自9月1日至12月31日经棚镇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级、优的天数共有69天;空气质量状况二级、良好的天数52天;空气质量状况三级、轻微污染的天数1天,主要污染物为PM10。
2015年,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各供热企业筹措资金1300余万元(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60万元),建设安装脱硫设施7套、除尘设施11套、脱硝设施1套,还有2套脱硫设施和2套在线监控设施(3台锅炉)开始建设。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完成1台新建8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工作,黄岗矿业提标改造完成。重点督办的大唐煤制气公司锅炉脱硝项目完成3号、4号动力锅炉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经棚镇区和热水旅游开发区餐饮行业实现规范化管理,248家餐饮企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所有的新建餐饮项目均在取得环评手续、选址合理、完善油烟净化设施后投入运营。推进经棚镇建成区10吨及以下锅炉的取缔工作,取缔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采暖锅炉16台。由于洗浴锅炉淘汰、取缔问题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彻底、平稳地促进工作落实,经过多次召开洗浴业主座谈会、宣传燃煤小锅炉淘汰意义及相关法律政策、派人赴其他地区学习考察,最终确定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即:具备接入燃气管道条件的洗浴单位待管网铺设入户后淘汰燃煤小锅炉改用燃气锅炉。不具备接入燃气管道条件的洗浴单位,可通过更换生物质锅炉淘汰原有燃煤锅炉,炉型的选择由克旗环境保护局严格进行把关。汇通洗浴中心率先接入燃气管道,在用的2台燃煤小锅炉更换为燃气锅炉;阳光温泉洗浴中心作为试点单位安装并使用了生物质锅炉,因试炉中发现锅炉存在部分缺陷,要求生产厂家进行整改。此外,严禁新建燃煤洗浴锅炉,1家新建洗浴中心在未接入燃气管道的情况下,采取配置液化气储罐为燃气锅炉提供燃料的方式进行营业。以经棚镇河东村110户平房居民为试点推进燃煤炉灶改造工作,为保障更换的民用炉灶既满足居民需求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对替代锅炉选型严格把关,多次组织人员赴兄弟旗县区考察、参加炉具博览会。
克什克腾旗大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经棚镇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级、优的天数共有166天;空气质量状况二级、良好的天数154天;轻微及以上污染的天数共有14天,主要污染物为PM10,主要受逆温等不利天气的影响。
2016年,顺利通过赤峰市人民政府对克旗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考核。提请旗人民政府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10条未明确监管执法部门的条款进行明确,理清了职责分工,推动新法的实施。筹措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8万元,对经棚镇区洗浴锅炉实施淘汰改造工程和经棚镇平房区居民燃煤炉灶改造试点工程进行补助。全年淘汰经棚镇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6台,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完成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提标改造30台。经棚镇河东村四组110户平房区居民全部安装了节能环保锅炉。修订《克什克腾旗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急职责分工,预警和处置流程更加明确。严格餐饮行业审批程序,不合理餐饮项目搬迁方案报请旗政府批准实施,彻底解决餐饮业扰民问题。
克什克腾旗大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经棚镇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级、优的天数共有202天;空气质量状况二级、良好的天数145天;轻微及以上污染的天数16天,主要污染物为PM10,主要受静稳、逆温等不利天气的影响(由于更换数据采集软件导致10月31日—11月2日期间的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缺失,无法对这3天空气质量进行统计)。
2017年,煤烟型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筹措资金82万元助推10个苏木乡镇燃煤锅炉改造,全旗共完成燃煤锅炉脱硫提标改造50台、除尘提标改造45台,经棚镇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克旗环境保护局与克旗气象局建立联合会商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餐饮业环境管理实现新突破,新建餐饮业全部配套建设了油烟净化设施。坚决取缔25家选址不合理餐饮业,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14家自行关停,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11家移交至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有效避免餐饮业主因选址不当造成经济损失,克旗环境保护局与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新建餐饮业选址进行把关,推动餐饮行业环境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严密防范环境风险,对大唐煤制气、兴安银铅冶炼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严查严管,督促企业提标改造,大唐煤制气完成对输煤系统、二氧化碳排气筒的提标改造。对全旗涉及工业污染源排放的火电企业、水泥企业和污水处理厂3个重点行业排污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克什克腾旗大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经棚镇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优、良好的天数336天;轻微及以上污染的天数15天,主要污染物为PM10,主要受静稳、逆温等不利天气的影响。
2018年,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兴安银铅将所有燃煤工业锅炉淘汰,建设自备电厂一座,使用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于2018年6月停止使用。大唐煤制气一期建成的4台470蒸吨/小时锅炉,烟气经SCR脱硝、双通道电袋除尘器除尘、氨法脱硫方式,能够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红山水泥现有布袋除尘器35套、电袋除尘器1套,建设完成低氮燃烧、SNCR脱硝工程。根据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的数据显示,兴安银铅、红山水泥、大唐煤制气等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列入赤峰市年度脱硫提标改造任务清单中燃煤锅炉9台,完成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同兴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河西林业棚户区供热站)等3家企业3台燃煤锅炉改造,年内未完成的为克旗巴彦查干牧人热力公司1台,阳光热力2~6站5台锅炉。列入赤峰市年度除尘提标改造任务清单中燃煤锅炉4台,完成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同兴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亿辰商砼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3台燃煤锅炉改造,年内未完成的为克旗巴彦查干牧人热力公司1台锅炉。开展淘汰燃煤小锅炉“回头看”专项整治,拆除洗浴燃煤小锅炉2台。
2018年,大气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56天,优良天数336天,优良天数比例94.4%;轻度污染11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5天,占有效天数比例分别为3.2%、1.16%、1.45%。2018年优良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较2017年提高1.7%。全年6项污染物平均浓度为:SO2(33.67)、NO2(20.83)、PM10(49.92)、CO(2.15)、O3-8h(89.17)、PM2.5(23.17)。
2019年,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清零”工作。组织辖区内3家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报告、核查等相关工作。列入赤峰市2019年度脱硫提标改造任务清单的6台燃煤锅炉,改造完成5台,完成率83.3%。开展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散乱污企业排查,共排查企业427家、炉窑15座、煤炭销售点26家、原煤及灰渣等堆场86处,对1家回收废铅酸电池厂企业关停取缔。
2019年,大气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53天,优良天数344天,优良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97.5%;重度污染天数3天,占有效天数比例0.8%。2019年优良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较2018年提高3.1%。2019年全年6项污染物平均浓度为:SO2(18)、NO2 (18)、PM10(45)、CO(1)、O3-8h(102)。6项污染物指标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020年,对辖区内的工业炉窑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建立管控清单,实施分类治理。辖区内有工业炉窑15台,其在用加热炉4台、在用熔化炉2台、在用熔炼炉5台、在用煅烧炉1台。按照赤峰市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工业炉窑整治任务清单,克旗所涉5台炉窑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其中兴安银铅2座炉窑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深度治理工作,烟气排放均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完成需要淘汰取缔的3家工业炉窑企业的淘汰取缔工作(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民主砖厂、克旗同兴镇天合园砖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裕峰建材厂3家企业的3座煅烧窑于5月底前全部拆除,场地已平整)。
针对克旗企业行业特点,对有色冶炼、热力生产及供应、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状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排查工业企业9家、无组织排放点50处,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源清单,督促新城热力、大唐煤制气、红山水泥等6家重点企业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并按方案完成排查治理工作。
2020年,大气自动监测有效天数358天,优良天数356天,优良天数占有效天数比例9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