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固废危废管理
1998—2001年,经棚镇区生活垃圾实施集中处理。1998年,在经棚镇区字山南建固定生活垃圾处理厂一处,集中处理经棚镇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2002年,按照赤峰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开展现状调查。填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处理情况调查表》及《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处置处理情况调查表》,并及时将调查结果上报。共调查产生危险废物单位69家,涉及产生危险废物32930.12吨。
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克旗环境保护局定期对辖区内专诊医院、旗医院医疗废水、垃圾的管理程序、处理设施、处置方法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各个环节进行调查、检查。与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开展了检查淘汰高汞电池工作,共检查93个商店(摊位),没收无汞含量标识电池1725节。
2004年,开展放射源、危险废物调查工作,对全旗范围内20家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规范管理。联合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经棚镇内从事废旧电池、电器等电子电器设备回收的企业进行排查,了解收集来源、贮存设施、流向等。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环发〔2003〕143号)进行规范化管理。
2005—2009年,为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克旗环境保护局对辖区内生产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建立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处置记录不完善,危险废物暂存点建设不够规范等问题,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点并完善各项记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010年,开展了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工作,摸清了辖区内固废基本情况,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建立档案,填报全旗危险废物调查表,下达了整改方案,降低了环境风险,上报固体废物调查报告。
2011年,制定全旗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实际情况,加强管理。
2012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考核的通知》有关要求,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冶炼厂、大唐煤制气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查阅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协助冶炼厂健全管理台账,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管理方面:一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清运、处理“三环节”和操作规程、人员防护等提出指导意见。二是宣传有关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医务人员环境卫生意识和“标准预防”意识,促进人们积极地配合医疗废物管理。三是注重分类回收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着重处理好感染性废物,严格分类收集,用有色袋分装便于重点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及传播疾病。
2013年,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逐步实现全过程监控,通过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规范“一企一档”措施,对各企业一般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严密监督,对医疗废物在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也实施严格监管,努力消除污染隐患。克旗环境保护局为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办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了危险废物档案,并对该企业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及场所、标示牌等情况进行检查。
2014年,进一步更新和完善了固体废物动态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对工业、医疗等行业开展了固体废弃物产生源申报登记,通过固体废弃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络上报。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外售情况进行核实,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确保环境安全。
2015年,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工作的通知》,监督大唐国际克旗煤制气公司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程序,完成废矿物油转移工作。对旗内涉及危险废物的兴安银铅冶炼、大唐煤制气、博元化工3家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及转运台账记录,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全旗各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形成《关于克什克腾旗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及建议的报告》上报旗人民政府,供领导决策参考。
2016年7月22日,克旗环境保护局、克旗公安局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克环发〔2016〕121号)。对旗内涉及危险废物的兴安银铅冶炼、大唐煤制气、博元化工3家企业的危废产生、贮存、处置等流程实施严格监管,确保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各个环节都规范、安全、合法,顺利完成大唐煤制气公司废矿物油转移工作。
2017年,自6月起,由赤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责对全旗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专用包装、专用容器,统一处理。督促指导兴安银铅冶炼和大唐煤制气2家企业及时整改固体废物堆存场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编制危险废物处置场改造方案。
2018年,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管力度,大唐煤制气完成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完成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协助银都矿业等4家企业顺利将废矿物油转移、回收利用,旗内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部转移至赤峰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安全处置。
2019年,督促指导克旗境内涉及产生危险废物的3家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各环节都规范、安全、合法。协助兴安银铅冶炼、博元科技、大唐煤制气3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全年累计转出危险废物81.48吨。旗内各医疗机构全年累计转移764.214吨医疗废物。全旗26家企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源申报登记表全部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公示。
2020年,与克旗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对大唐煤制气等4家重点危废产生企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确保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等各环节环保措施得到落实,消除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