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监测
克什克腾旗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丰富多样的生态景观,随着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的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从2003年开始对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主要工作职责局限于对地面植被的监测,2011年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站正式被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列为生态地面监测子站,成为自治区生态地面监测网成员,植被监测点位由原来的8个增加到15个,其中草甸草原区3个,典型草原区8个,草原化荒漠区1个,示范项目区3个。2012年,工作范围增加了对土壤的监测内容,土壤监测点位与地面植被监测点位相同。2015年,根据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增加对地表水、大气等环境要素监测,共设置监测点位6个,其中地表水为西拉沐沦河和碧柳河(断面4个:瓦窑村、文革桥、排头营子、黑水桥);湖泊1个,为达里诺尔(断面为达里诺尔主湖区);环境空气监测点1个,为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碧柳街子站(克什克腾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2003年,与克旗生态监察大队合作,开展了克什克腾旗草原生态监测工作,设置样方15个,为草场围封做了基础性工作。
2004年,环境监测站对草原区及沙地进行了地面生态环境监测,包括旗内5个苏木所辖草原区域及浑善达克沙地。此次生态监测工作,共选择监测样区8个,布设监测样线11条,监测植物样方75个,获得监测数据2500多个。此次监测工作是由赤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专门从事生态监测工作的工程师和赤峰大学生物学教授进行指导,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共同完成的。
2005年,环境监测站在2004年开展的生态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地面生态环境监测,包括克什克腾旗五个苏木所辖草原区域及浑善达克沙地。此次生态监测工作,共选择监测样区9个,布设监测样线12条,监测植物样方75个,获得监测数据2800多个。
2006年,完成沙地、典型草原、围封草原的监测,共选择监测样区9个,布设监测样线12条,监测植物样方75个,获得监测数据2800多个。
2007年,环境监测站共选择监测样区8个,布设监测样线12条,样线长2500米,监测植物样方53个,获得监测数据1665个。
2008年,环境监测站会同自然保护股,对克什克腾旗境内的草原区及沙地进行了地面生态环境监测,共布设监测样线8条,监测样方33个,积累各类数据800
多个。
2009年,环境监测站会同自然保护股,继续开展生态监测工作,共选择监测样区8个,布设监测样线11条,样线长2000米,监测植物样方36个,积累各类数据1640多个。
2010年,环境监测站会同自然保护股完成了白音查干轮牧项目区围栏内外、曼陀山庄围栏内外等7个监测点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布设监测样线12条,总样线长度为2600米,监测样方50个,获得监测数据1453个。
2011年,环境监测站会同自然保护股完成了白音查干轮牧项目区围栏内外、曼陀山庄围栏内外等7个监测点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布设监测样线12条,总样线长度为2600米,监测样方56个,获得监测数据2302个。
2012年,环境监测站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生态监测工作,共设置监测点位12个,总样线长度为2600米,监测样方54个,获得监测数据2144个。
土壤环境质量共设10个监测点位,根据执行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为一级。
2013年,环境监测站开展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共设置监测点位12个,总样线长度为2400米,监测样方49个,获得监测数据1953个。
2014年,环境监测站开展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共设置监测点位12个,总样线长度为1100米,监测样方40个,拍摄影像资料84份,采集样品524种,获得监测数据4300多个。
2015年,环境监测站开展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共设置监测点位12个,监测样方33个,拍摄影像资料114份,采集样品471种,获得监测数据4300多个。
地表水监测碧柳河及西拉沐沦河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里诺尔湖监测项目中pH、DO、CODcr、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氨氮、总氮、总磷、砷共9项指标不同程度的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大气质量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二级标准,环境质量良好。
土壤环境质量共设11个监测点位,根据执行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为一级。
2016年,环境监测站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工作。赤峰普光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草原,为详细掌握光伏发电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016年新增加了光伏板之间、板底及光伏厂区外3个监测点位,共设置监测点位15个,监测样方40个,拍摄影像资料136份,采集样品579种,获得监测数据4900多个。
地表水监测碧柳河及西拉沐沦河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里诺尔湖监测项目中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氟化物共8项指标不同程度的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监测类别是劣Ⅴ,由于气候连年干旱、蒸发量大于补给量,湖水水位逐年下降,湖水中部分监测项目浓度增高。根据评价结果,分析得出总体水质达标率为0。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大气质量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质量良好。
2017年,环境监测站完成生态地面监测工作,共设置监测点位15个,监测样方40个,拍摄影像资料136份,采集样品438种,获得监测数据3800多个。
地表水监测碧柳河及西拉沐沦河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里诺尔湖监测项目中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氟化物共8项指标不同程度的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监测类别是劣Ⅴ,水质状况重度污染。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大气质量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质量良好。
2018年,环境监测站完成生态地面现场监测工作。共设置监测点位15个,监测样方40个,拍摄影像资料136份,采集样品448种,获得监测数据3700多个,并保质保量完成了样品制备、原始记录的统计、录入、汇总及生态环境监测报告编制上报工作。
地表水监测文革桥、排头营子断面部分指标值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为Ⅳ类水质,水质状况轻度污染。黑水桥断面全年各项指标均值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为Ⅲ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达里诺尔湖监测项目中部分指标不同程度的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监测类别是劣Ⅴ,水质状况重度污染。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大气质量监测点全年共监测365天,达标天数341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5.0%,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质量良好。
完成了《2016年、2017年生态地面补助项目》《2017年生态地面监测与评价项目》《2018年生态地面补助项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抓紧时间开展标本库及相关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建设的通知》(内环办〔2018〕342号)文件要求,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完成面积为48平方米的标本库建设项目,并购置相关仪器设备14台(套),标本库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实现了标本鉴定、储藏、展示、查询等功能。
2019年,环境监测站完成生态地面现场监测工作。共设置监测点位15个,监测样方40个,拍摄影像资料136份,采集样品436种,采集植物标本120份,获得监测数据3800多个。上报了生态监测数据报告及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地表水监测瓦窑村、黑水桥断面部分指标值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为Ⅳ类水质,水质状况轻度污染;文革桥、排头营子断面部分指标值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为劣Ⅴ类水质,水质状况重度污染。达里诺尔湖监测项目中部分指标不同程度的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监测类别是劣Ⅴ,水质状况重度污染。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大气质量监测点全年共监测365天,达标天数346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4.7%,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质量良好。
完成了《2019年生态地面补助项目》《2019年自然生态保护资金项目》《克旗生态地面定位监测站建立标本库及生态监测相关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实施等工作。
2020年,环境监测站完成生态地面现场监测工作。共设置监测点位15个,监测样方40个,拍摄影像资料136份,采集样品440种,采集植物标本90份,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932个。上报了生态监测数据报告及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地表水监测瓦窑村断面部分指标值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为Ⅴ类水质,水质状况重度污染,文革桥、排头营子断面部分指标值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为劣Ⅴ类水质,水质状况重度污染,黑水桥断面全年各项指标均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为Ⅲ类水质,达里诺尔湖监测项目中部分指标不同程度的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监测类别是劣Ⅴ,水质状况重度污染。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大气质量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质量良好。
完成了《2020年克旗生态地面监测点位运行补助》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