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与监管情况
197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建立白音敖包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000年4月,国务院(国办发〔2000〕30号)文件批准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克旗环保部门于1983年春开展对达里诺尔地区鸟类考察,考察由内蒙古师范大学鸟类专家凤凌飞教授发起,内蒙建设厅牵头,赤峰环保办、克旗基本建设局参与。当时的科研题目为“达里诺尔在珍稀鸟类及其候鸟迁徙中的地位”。考察发现湖区有国家保护的一、二类珍稀鸟类及其他鸟类15目109种。
1987年10月,克旗人民政府根据对达里诺尔地区鸟类考察和达里诺尔在珍稀鸟类及其候鸟迁徙中的地位,批准建立旗级自然保护区,并成立了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保护区管理条例。1996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达里诺尔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997年12月,国务院批准达里诺尔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88年,组建了以渔场派出所为主的珍稀鸟类保护队伍,制作10块固定宣传牌。
1989年,加强达里诺尔珍稀鸟类保护区建设和鸟类保护工作,固定宣传牌增至15块,渔场派出所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了打鸟、扑鸟、采蛋的现象,鸟类数量增多。
1995年,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两次来达里诺尔进行考察,发现24种新增鸟类,使达里诺尔珍稀鸟类名录由15目32科109种上升为16目33科133种。制定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规划,开展申报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工作。
1996年3—8月,克旗环保监测站完成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调查报告、总体规划、图片、摄像资料等工作。
1997年8月26—28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的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案小组到克旗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考察云杉林。
1998年3月,克旗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大青山旗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制订了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并向赤峰市人民政府申请晋升市级乃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克旗环境保护局制定《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邀请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学专家冰川学家韩同林教授、钱方教授等组成联合考察团再次进行实地考察。内蒙古教育学院刘书润教授到克旗,带领克旗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再次对大青山进行了详细的植被考察。7月22日,举行了大青山旗级自然保护区挂牌仪式,标志着克旗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都已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1999年,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1月,旗政府批准建立旗级潢源自然保护区。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发展的同时较好地解决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开发的矛盾问题,探讨了在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的路子,把大青山作为一个以开发旅游促环境保护的模式,进行探索性开发建设,开发中合理利用资源,引进外来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旅游行为,从而巩固了保护区的地位。
2000年,克旗人民政府确定了建立“两山、两水、两林、两草”(两山指阿斯哈图石林、大青山,两水指达里诺尔、西拉沐沦河,两林指黄岗梁、桦木沟,两草指乌兰布统草原、贡格尔草原)八大自然保护区格局的新思路。按这一总体思路,克旗环境保护局对拟建的贡格尔草原自然保护区进行实地考察,编制现状调查报告,绘制了现状及规划图、并向旗政府呈报了建立贡格尔草原自然保护区的申请报告。同时邀请内蒙古教育学院刘书润教授对潢源自然保护区进行了植被调查。编制潢源自然保护区规划、潢源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办法。12月,建立贡格尔草原旗级自然保护区。
2001年,中共克旗委、克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保护与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查处各种违法建设项目,禁止破坏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同年,在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中国与加拿大生态多样性保护。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上,克旗环境保护局编制完成《贡格尔草原自然保护区规划》《贡格尔草原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集》。在自然保护区的晋级上,修改、完善了《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规划》,为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和潢源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同时,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和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争取晋升中国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做前期工作。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上,编制完成《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制定《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克什克腾旗境内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2002年,完善乌兰布统、潢源自然保护区规划、科学考察报告等各项资料,为乌兰布统、潢源保护区的晋级做了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同赤峰市环境保护局生态监察室对保护区内各旅游景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未办环评审批手续的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
2003年,潢源和乌兰布统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通过评审。国家林业局批准黄岗梁林区、桦木沟林区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在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方面,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宣教中心、旅客接待中心、达里诺尔观鸟台开始施工,白音敖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宣教中心建成。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上,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围封面积333.33公顷(5000亩),围封总面积达到0.133万公顷(2万亩),促进了区内植被的自然恢复。在资源管护上,实行派出所、渔政站、护渔队“三位一体”管护体制,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植物资源及自然景观、地质遗迹等。
2004年,编制完成《克什克腾旗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为减少旅游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各旅游景点的监督管理。5月,下发《关于克什克腾旗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点)排污申报的通知》《关于加强克什克腾旗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内旅游景区(点)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的通知》,督办达里风电场集控站和白音敖包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停车场工程的环评。对创建阿斯哈图旅游公司和蒙古大营限期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下旬,配合赤峰市、克旗两级人大代表视察,对境内各旅游点和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规范化管理。克什克腾旗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旅游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决议》,推动了保护区环境管理工作。12月,大青山、乌兰布统、潢源、黄岗梁、桦木沟自然保护区先后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2005年,转发《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对赤峰市各级保护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对保护区进行了检查,要求各保护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旅游在内、服务在外”的原则抓好旅游开发建设。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克旗唯一一家场区管理体制一体化的保护区,逐步开展生态、水质监测,通过实施国际合作项目,保护区的软硬件建设都得到显著的提高,为克旗其他保护区做出了良好的示范。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对该保护区“五化”式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体制一体化、运行市场化、利益共同化、管理规范化、合作国际化)给予了高度评价。
2006年,按照“保护为前提,以保护促开发”的方针,加强克旗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克旗环境保护局从6月开始,对辖区内的达里诺尔、白音敖包、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进行了2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内是否有违规开发和建设现象。在对旅游企业的检查中,重点检查环评手续、“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设施和周围植被环境保护等几个方面,下达“现场检查记录”6份、“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5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份,并对旅游企业污染物排放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垃圾进行定点卫生填埋、废水实现集中排放、使用清洁燃料、加强周边自然植被保护等。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2007年,通过实施保护优先发展战略,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内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对自然保护区内实施的各类建设项目和经营活动,全面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遏制对景区的破坏行为。对已建成项目加强规范管理,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依法提请旗人民政府予以取缔,避免在保护区内乱批、乱建和无序开发,确保旅游开发区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开展。重点对乌兰布统旅游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文件,依法督办环评手续。9月,在白音敖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召开赤峰市第三届自然保护区年会,会议对克什克腾旗自然保护区工作成果给予肯定。总投资2700万元的达里诺尔湿地保护项目,一期投资到位812万元。
2008年,按照创建“全国旅游名旗”工作要求,为规范全旗旅游开发,提升各级各类保护区和旅游景区管理水平和自身发展能力,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国家环境标准,结合旗委、旗政府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和旅游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克什克腾旗旅游景区(点)环境保护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督促各自然保护区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协助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做好景区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重点解决好旅游景区在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环境问题,推动旅游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编制完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保护规划,并制定《克什克腾旗境内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由国家环保部、农业部、林业部、中科院、自治区环保局、林业厅等部门组成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组,对白音敖包和达里诺尔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检查评估。经过检查,评估工作组认为,两个保护区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工作规范,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取得了较好成效,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自然保护区管理优秀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的通知》(内环监字〔2009〕23号)文件精神,克旗环境保护局对全旗11个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进行了检查。严格规范各类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落实了有关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要求自然保护区内所开展的旅游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同时符合各受保护地的总体规划要求,并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2010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要求,对达里诺尔、乌兰布统、潢源三个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程进行规划,并上报相关规划材料,其中乌兰布统湿地保护工程规划投资总额为1.09亿元、西拉沐沦河为4699万元、达里诺尔为2.8亿元。这些项目将会进入国家湿地保护项目库,如果项目能够实施,将有效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和改善自然保护区脆弱的生态系统和珍稀鸟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2011年,克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促进保护区内的各类资源开发行为更加有序规范,保护区权属职责更为明确。落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2011年第3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成立了桦木沟、黄岗梁、乌兰布统、潢源、青山五个内蒙古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2年,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工作,摸清了全旗自然保护区本底状况,为全旗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决策提供基础数据。保护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更加规范,克旗环境保护局配合旗监察局对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详细清查,并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并与旗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克什克腾旗涉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报》。向克什克腾旗三特旅业公司发送《关于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函》,要求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完善自然保护区目标化考核,编制并印发《克什克腾旗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对重新科考并编制总体规划、科学调整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开展生态旅游环评、清理整顿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等几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将自然保护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13年,建成全旗各自然保护区基础状况数据库,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本底资料。坚持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执行生态专评(生态影响专题评价,简称“专评”)和环评,禁止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建设,白音敖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生态专评顺利通过环保部审批。协调督促乌兰布统和黄岗梁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工作。达里诺尔、白音敖包2个自然保护区完成第二次科学考察。达里诺尔、白音敖包、乌兰布统、潢源、桦木沟、黄岗梁6个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全国重点湿地保护工程规划。
2014年,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对于进入保护区实验区的黄岗梁、乌兰布统旅游建设项目严格监督,督促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黄岗梁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启动桦木沟和乌兰布统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编制。
2015年,乌兰布统、桦木沟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上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落实保护区生态恢复工作,白音敖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筹集资金20多万元,对双山子采石点进行覆土填平,进行植被恢复。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保护区边缘的利民砖厂进行拆除,并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克什克腾旗利民砖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对砖厂周边采石场进行覆土恢复植被。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管,贯彻落实环保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文件精神,制定《克什克腾旗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整改工作方案》,林业、国土、水利等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和5A级旅游景区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推进座谈会,明确要求各创建景区认真履行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拟建5A级景区按要求开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2016年,规范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桦木沟滑翔机、达里诺尔湿地博物馆及管理用房等8个项目获得生态专评(生态影响专题评价,简称“专评”)和环评批复。桦木沟和乌兰布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完善保护区地理信息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便于克旗拟建项目选址的查询。配合旗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拆除违法建筑9处,限期拆除违规建设项目8家,责令停建农家乐20家,告知7家牧民不得擅自将自家夏季牧场改建旅游蒙古包。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等八部门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要求,提请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实行分工负责制,各部门从职责出发编制建设项目整治实施方案,由旗人民政府汇总审批后组织实施,对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核查工作,会同达里诺尔和白音敖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照监测报告中的遥感影像图和67个地理坐标, 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并对人类活动类型、设施名称、建设时间、设施现状、有无环保审批手续、存在主要问题及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详细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核查报告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针对整改问题建立一事一档。推动旅游景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示范项目的实施,黄岗梁国际休闲旅游景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项目建成,总投资30万元,铺设管网200米,日处理污水30立方米。
2017年,规范自然保护区内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乌兰布统保护区内2个旅游项目、1个公路项目获得生态专评批复。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生态旅游规划通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专家评审,并完成修改。桦木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清理整顿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项目,结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检查反馈意见,提请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的通知》《克什克腾旗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督办整改方案》等文件,将保护区内环保问题列出清单,加快保护区问题整改,国土部门对保护区内矿山企业全部关停,克旗环境保护局与国土、草监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保护区内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料场停止办理手续,有2家企业主动退出自然保护区范围。配合旅游综合执法局开展旅游景区执法大检查,关停漂流项目5处,拆除违法建筑35处,扣押沙地摩托车12台、马鞍32副。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保护区内旅游景区污染防治试点工程——三特公司黄岗梁景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潢源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由旗水电开发公司调整为大局子林场,克旗环境保护局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该保护区能力建设。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国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核查及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完成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5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监测点位的现场核实,建立起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台账。
2018年,联合旗林业、国土、经信部门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动反馈问题整改。“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14个,“绿盾2018”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10个。完成达里诺尔、潢源、乌兰布统、桦木沟4个自然保护区52个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实地核查处理。
2019年7月9日,克什克腾旗举行自然保护区转隶交接仪式,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由环保部门转至旗林草部门,环保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地相关监管工作。“绿盾2017—2018”专项行动中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80%,“绿盾2019”专项行动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均达100%。完成64个人类活动遥感实地核查,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生态恢复方案编制工作有序开展。联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5个自然保护区进行违建别墅排查。参与草原旅游项目专项整治,全旗共拆除202个草原旅游项目。
2020年,与旗工信和科技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克什克腾旗“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并完善“绿盾2017—2020”专项行动问题台账,对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开展实地核实,并通过督导检查推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全旗“绿盾2017—2020”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