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建绿色矿山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是整个环境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是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必然要求,是克旗生态立旗的重要内容。
绿色环保矿山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环境相和谐,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合理利用资源,把矿产开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创建绿色矿山是克旗文明开矿的尝试,让“绿色”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全过程,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2007年,督促企业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科学管理、规范运营,被破坏植被恢复率、土地恢复系数以及废物综合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均达到相关规定。
2008年,开始创建绿色环保矿山,中共克旗委、旗政府把打造绿色环保矿山确定为年度重要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旗长为组长,环保、国土、安监、水利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绿色环保矿山创建领导组织,制定绿色环保矿山创建实施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克什克腾旗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克什克腾旗绿色环保矿山创建方案,建立环保评价标准体系,并安排专人负责绿色环保矿山创建工作,对旗内运行中的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环保矿山创建标准,逐个企业进行检查规范,下达现场检查报告。11月,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落实。严格现场检查,规范矿区环境管理,对重点矿区按月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月监测,一般矿区进行季检查和季监测。抓企业经营者的环境宣传教育,把环境保护落实到生产经营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通过举办企业环保培训班、发放环境保护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面向企业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把环境保护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中去。及时掌握矿区污染防治状况和环境质量及污染源变化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009年,把绿色矿山创建作为克旗环境保护局2009年重点工作之一。5月,向各矿山企业下发创建绿色矿山的通知,明确绿色矿山创建的指导方针、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达到标准等,并随文下发《克什克腾旗绿色矿山创建标准(试行)》,要求各矿山企业按文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克旗环境保护局结合日常执法和环保专项行动,检查规范矿业企业,督促企业整改存在问题,8家矿山制定创建方案,按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并形成报告。通过创建活动,初步形成了矿业经济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良好局面。
2010年,结合克旗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打造克旗绿色环保矿山创建评定标准体系,要求黄岗、银都矿业等五大矿区实现生活垃圾定点存放,专车清运,定点填埋,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实施绿化工程。
2012年,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公司黄岗铁矿Ⅲ、Ⅳ采区及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公司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被国土资源部定为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2014年,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铜锌多金属矿、内蒙古拜仁矿业有限公司铜锌多金属矿晋级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2019年,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大地矿区银铅锌矿,内蒙古黄岗铁矿Ⅰ、Ⅱ区,克什克腾旗金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命名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十地银铅锌矿、赤峰荣邦矿业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油房西矿区银铜铅锌矿、克什克腾旗开元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克什克腾旗西北矿业有限公司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2020年,克什克腾旗郝氏矿业大石山铅锌矿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