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行政机构改革 ⑴县级机关。2020年,县级机关机构数46个,其中:党委机关机构数9个(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机关机构25个(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人大机关1个;政协机关1个;群团机关10个(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总工会、科学技术协会、工商业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归国华侨联合会)。⑵乡镇机关。2020年,乡镇行政区划10个。即定城镇、富文镇、雷鸣镇、龙湖镇、龙门镇、龙河镇、岭口镇、翰林镇、新竹镇、黄竹镇。⑶人员编制。省核定定安县行政编制1251名,其中县级行政编制596名、政法专项编制329名、乡镇行政编制326名。全县分配使用行政编制1226名,其中县级行政编制590名、政法专项编制329名、乡镇行政编制307名,预留行政编制25名(县级6名,乡镇19名)。在编行政人员1090人。
事业单位改革 ⑴县直属事业单位。县直属事业单位8个,其中:县委直属事业单位2个 ,分别为县委党校、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供销合作联社、南丽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⑵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县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196个(含执法队伍19个)。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省核定下达定安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总量5395名(含机关工勤编制75名)。2020年事业单位调整优化后,定安县分配使用事业编制5324名,预留事业编制71名。全县使用事业编制在职人数4619人,其中机关工勤人员71人、群团机关39人、执法队伍1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