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5月12—14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定城顺利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安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开文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宋长清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吴孜繁所作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定安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定安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定安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书面听取和审议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和审查了各项报告并票决通过了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定安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政府办理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决议》七项决议。
会议选举吴孜繁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陈朝明同志为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决定设立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吴坤江同志被任命为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朝明同志被任命为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昌辉、司加栋、刘飞、苏汝成、张雄军(按姓名笔画排列)五位同志被任命为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县委书记陈军分别为当选和被任命的同志颁发当选证书。新当选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出席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全体代表宣誓。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梁源富、吴清雄分别主持第一、三次全体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不是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县领导,不是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驻县省六届人大代表,不是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县直党政机关各单位和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不是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省驻县国家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是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各镇人大主要负责人,不是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县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老干部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