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第十五届县人大常委会会议】2月7日,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吴坤江、王岩、李庆荣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梁源富、吴坤江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决定免去陈创禄同志定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任命王礼玲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姚明燕同志为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4月28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吴坤江、王岩、李庆荣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和副主任王岩分别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等相关材料;表决通过《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磊同志辞去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补选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陈创禄同志为定安县出席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命王羽同志为定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6月18日下午,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吴坤江、王岩、李庆荣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梁源富、李庆荣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陈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孜繁,县监委副主任魏跃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飞,县政府办、资规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特邀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定安县人民政府推进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定安县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定安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定安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关于补选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决定》《关于批准〈关于补选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工作方案〉的决定》《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元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补选刘峰松同志为定安县出席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李昌奋、官珅两位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广好、闵天两位同志为县检察院检察员。
8月26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吴坤江和李庆荣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梁源富、吴坤江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定安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定安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定安县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定安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
11月3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5次会议,会期一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吴坤江、王岩和李庆荣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梁源富、王岩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还召开联组会议就贯彻落实《定安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0年定安县和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接受黎业余同志辞去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定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办法》,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定安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十三五”重点供水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决定免去岑选师同志定安县财政局局长职务、姚明燕同志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陈瑶同志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张鹏同志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陈光秀同志定安县教育局局长职务,符永桢同志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任命盛占武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明燕同志为定安县财政局局长、李海阳同志为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波同志为定安县教育局局长、袁伟同志为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12月29日,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36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吴清雄、吴坤江、王岩、李庆荣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梁源富、李庆荣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我县“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定安中学合作办学协议履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忠山、刘飞同志辞去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召开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时间和议程的决定》。会议决定免去李忠山同志定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肖巨同志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命黄冠慈同志为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飞同志为定安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黄俊杰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