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成功创建第六届海南省文明单位】定安县纪委监委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双创双优”,以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化建设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力抓手,稳步推进文明执纪执法工作,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助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同谋划、部署、同推进,建立健全由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委机关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立足职能职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微权力”、整治“微腐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供有力支撑;坚持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惩治和震慑、强化不敢腐,加强制约和监督、深化不能腐,有效教育和引导、推进不想腐,厚植廉洁从政文化;对标中央、省纪委监委制度规定和决策部署,深化我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和制度规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与管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党员干部从政道德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优配强纪检队伍,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通过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熟练运用纪言纪语、推动办公文明用语上墙、组织观看爱国影片及红色经典、以考促学大练兵、开展廉政家访、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系列活动等方式,积极营造向善向上机关文明氛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做好帮扶共建工作,有序开展文明大行动,加强志愿服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加强疫情防控、保障群众健康服务工作积极作贡献,于2020年12月获“第六届海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