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定安创建工作】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成立以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担任副组长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完善平安建设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定安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定安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专项组组成方案》《定安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为全县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提供机制保障。2020年,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妥善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等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到了全县重大影响的政治敏感事件、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零发生”。全县刑事案件立案总数、道路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月刑事、治安案件“零发案”最长时间达15天,人民群众安全感综合指数不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