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 2020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1件182人,批准逮捕13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6件352人,提起公诉219人,移送上级院审查起诉137人。起诉故意伤害、盗窃、抢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嫌疑人47人。
积极推进扫黑除恶清零攻坚 制定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工作方案,共批准逮捕了海口陈某福、岭口周某运、翰林陈某年等涉黑涉恶案件16件33人,审查移送起诉10件129人。对陈某年涉恶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追加起诉犯罪事实13起。共纠正违法2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次,纠正漏捕3人,移送“保护伞”线索2件。
稳妥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 共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20人。涉毒案件,平均办案用时28.41天,开展禁毒普法宣传160场次。撰写的毒品类案件分析报告被省检察院转发至全省检察系统学习。
更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依法起诉涉嫌严重犯罪未成年人6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嫌疑人从严惩治、提起公诉17人。依法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诉涉罪未成年人25人次。4名失足少年重返校园并顺利升学,开展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巡回检查,15名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送法入校,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我院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省检察院作经验介绍。
强力推进“四大检察”工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81%,对无罪、疑罪等依法不批捕49人、不起诉85人,不捕率26.78%,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监督立案4件、撤案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纠正漏罪9人、漏犯1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件、自行补充侦查5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共挽回赃款155万元。发出监督意见2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