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创新引领】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 适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办结案件160件,通过大力推进“检答网”答疑解惑、远程提审开庭应用等向科技要检力,从而节省更多时间让检察官精办案件。
优化检察办案质效 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全年刑事“案—件比”为1∶1.395。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等案件331件,人均办案55.17件。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长7次列席审委会发表法律意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对捕后判轻刑、危险驾驶案件以评查促规范、提质效,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更好地让司法改革成果服务办案。
完善内部监管 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明确司法办案、共性廉政防控重点25项,“三书”比对、审核文书4700余份、流程监管案件400余件,发现司法瑕疵、认定不一致等136份提示纠正。共出入库管理涉案财物163笔,全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加强配套机制建设 “对外”联合公安、法院等会签认罪认罚、提前介入、证据指引等7项工作机制,在完善政法办案协同上持续加力;“对内”建立风险防控、督促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7项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