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政 法
二级目:地方审判
【行政审判】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的通知》要求,2020年5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一审行政案件实行“轮转式”异地管辖,屯昌法院的行政案件由定安法院管辖,定安法院的行政案件由澄迈法院管辖。2020年,县法院行政审判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40件,结案37件,结案率92.5%。实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后,行政案件结案率、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成效明显,得到了人民群众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