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2020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7件:民事类案件340件,其中农民工230件,经济困难群众110件;刑事类案件67件,其中未成年案件51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99万元,为农民工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挽回经济损失约12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实体建设方面,基本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覆盖,建构“一中心十站”,即县级一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十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就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值班工作195次,老县城便民服务窗口值班30次;便民服务窗口和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群众来访500余人次,接待来电咨询460人次。热线建设方面,7月初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安排律师值班26次,解答法律咨询312人次。此外安排律师在县法院、县看守所工作站现场值班82次,配合县检察院见证认罪认罚2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