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型商品住房】根据省政府下达文件精神,定安县作为安居型商品住房试点市县,于2020年7月9日印发了《定安县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工作方案》。计划一期建设用地面积为43465.85 平方米(约65.2 亩),项目拟选址在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塔北路南侧(宏城水岸对面),地块编号为:定城镇CR2020—02 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10%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 年。根据容积率2.5计算,建设总面积约为108387平方米,总套数约870套。该土地已于2020年8月20日公告挂牌出让,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摘牌,12月底正在开展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