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城乡建设与管理
二级目:环境保护
【环境影响评价】在确保经济发展的同时,定安县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禁止上马高能耗、高排放或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2020年11月24日,县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事项移交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1—11月已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69个,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1个,环境影响登记表自主备案46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2个,企业自主排污登记29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