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县辖区内已划定饮用水保护区14个,其中,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个,为定安县南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完成定界立桩。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有定安县龙河镇水竹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13个。已经全部完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宣传牌、界桩等设置,2020年对乡镇级饮用水保护区规范化进行排查,已对宣传牌破损、界桩丢失等问题更新完善。并相应开展评估工作。此外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对6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11个环境问题进行有效整治,截至2020年年底,已经完成8个环境问题整治,完成率72%,超过了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完成60%的环境问题整治的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