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卫生·体育
二级目:卫生监督
【医疗机构监督】全县应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13户,实际监督检查213户,日常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案件0件,罚款0万元,查处无证行医案件3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