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投入138.92万元完成马郎田苗族特色村寨项目二期建设。围绕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的四个方面7个问题立行立改,已基本整改落实。将宗教事务执法职责划入县综合执法局,明确执法主体,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举办宗教知识培训班7期。联合县教育局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乡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出台定安县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并按照《乡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指导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依法依规开展乡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落实宗教场所每季度向县宗教局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开展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在每个宗教场所升挂国旗、摆放和学习《宪法》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