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印发《海口市美兰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整合执法职能。整合各领域执法职责,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依法统一行使农林水、旅游、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电力、自然资源规划、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科技教育、公共卫生、殡葬、人防等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规范机构设置。撤销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稽查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水政监察大队、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区卫生监督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8个执法队伍,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下设农林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执法大队等8个专业执法大队。撤销镇(街道)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置灵山、演丰等13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作为隶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加挂应急管理中队牌子。下沉编制资源。将原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85名下沉到各镇(街道),加上原演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15名、原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事业编制26名进行调整分配,核定13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事业编制共2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