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区人大常委会
二级目:综述
【人事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完善任免办法,规范任免程序,确保任免质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全年,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96人,免职17人;补选区长1人、监察委主任1人、市人大代表4人、区人大代表14人,接受代表辞职18人,有力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作,实现了市委、区委的重要人事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