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4月30日下午,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春明,副主任刘慧义、王祥建、张秀颜、林志刚及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了会议。常委会主任李春明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1)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区七届人大代表郭贻跃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美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区七届人大代表郭贻跃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2)会议审议了《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美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3)会议审议了《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免去符惠娇的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吴清松为区财政局局长、唐硕为区司法局局长,任命周碧忠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医疗纠纷法庭庭长,赵庆春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莺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郑嘉钊、张青松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洪匡为区人民法院灵山人民法庭副庭长,李亮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区政府副区长宋延巍、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孙寄安、区法院院长陈云峰、区检察院检察长冯永忠、区人大办主任林芳华、区政府办副主任方继云、区发改委主任林海、区司法局副局长杨妹及区人大代表吴钧、唐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