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监督】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公共工程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开展3轮巡察,覆盖15个机关单位和1个乡镇,累计完成全覆盖任务量的96%;对10个村(居)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完成村(居)全覆盖任务量的67%。七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问题1115个,推动整改问题1103个,移送问题线索73件113人,立案54件54人。加强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督促“回炉整改”问题18个,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制定和更新规章制度72项,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完善“纪巡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入融会贯通。加强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财政、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在情况通报、问题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方面的衔接配合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