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评价制度】推广使用“好差评”评价体系。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配置“好差评”仪器,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App、二维码及实体政务大厅评价器等渠道对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好差评”全年评价总数6620次,评价率74.9%,差评整改率100%。实行“好差评”满意度通报考核制度,每月将评价结果通过区政府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评价、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有力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