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推进】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部门在区政府网站及12345平台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及时更换权责清单及疫情期间执法“正面清单”。在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及时调整并主动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二是建立规范有效的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各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在一线执法的规范引导作用,对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确保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行政管理其他文件的合法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