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党政机构改革。出台《建立健全黎家坪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实施方案》《黎家坪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黎家坪镇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黎家坪镇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黎家坪镇改革建设用地管理实施方案》《黎家坪镇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方案,充分赋予黎家坪镇用地、财税、户籍管理、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激发黎家坪镇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黎家坪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整合相关职责组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四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主管局分别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五大领域下设副科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街道)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街道)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
配合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对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情况的全面清理工作。对5个经营类事业单位拟制了改革办法和人员安置分流意见,确保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