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开展专项监督。县政协选派委员组成5个民主监督组,加强个案监督工作,重点围绕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加强商品房质量监管、加强医风医德建设、落实残疾人有关政策等方面开展民主监督。建立提案监督机制和提案办理责任体系,完善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机制。县长主持召开办理工作动员大会、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对178件提案进行集中交办、督办;特别是对5件重点提案,每件明确一名副县长领办、1个县直单位主办。办理期间,县政协主席、各位副主席对办理工作全程指导、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