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治理“村为主”的特点,通过强化法治“村为主”工作,全面建设“法治”乡村。强化法治宣传。村里建立“两委”干部年度学法和新任村民自治组织成员集中法治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各村(社)“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组长、网格员参与“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利用“村村响”广播、村(社区)法治小游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法治文艺节目进行宣传,让村民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的熏陶,全年全县共为村民免费提供《以案释法读本》5万册,《民法典》2万册,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法治文艺下乡”演出21场次,“学法答题送礼包”活动11场次。开展示范村创建。村里按照“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标准,加大硬、软件建设投入力度,开展“七无村”创建活动,“七无”指“无违法上访、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邪教、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无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发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开展“最美守法家庭”“最美守法公民”等评选活动,形成了“创建法治乡村,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村里聘任“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人大代表、老政协委员等)组成志愿者调解队伍,设立了“和事室”,全面推行祁阳调解模式“李良钢调解法”,宣传政策法规,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主动防范化解一些小纠纷、小意见。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大力夯实“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