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统筹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八有、六统一”标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及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了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各镇(街道)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45人,道路交通调委会、医疗委、婚调委各3人。各司法所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完成了对全县所有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法制审核,共提出修改意见1000余条,全部被采纳。积极推行“枫桥经验”本土化,用活“五老”人员,大力推广“李良钢调解工作室”,持续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加强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专项活动,联合县妇联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共组织集中排查100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6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县司法局在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全面加强特殊人员管控。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共集中宣传51场次,制作宣传标语52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册,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率达100%。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不准出境通报备案和边控工作,防止脱管失控。积极争取“智慧矫正”建设试点名额,优化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推动祁阳智慧矫正建设与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升级,正式启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实现了强制戒毒人员、在押犯人跨区域远程探视与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