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开展“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和“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年”行动,促进财政工作简政放权、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持续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全部依法依规主动公开。财政综合管理工作绩效评价为A级,获奖补200万元。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抢抓全省首批电子财政试点县建设契机,于2020年8月上线运行电子财政支付系统,完成支付10万笔85.02亿元,同比增加4730笔16.99亿元,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单位少跑腿”。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成采购预算 4.18亿元,实际采购3.73亿元,节约4538万元,节约率10.8%。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要求,出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办法,9月中旬开通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已入驻供应商130家。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在全市率先推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出台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一物一卡一条码”管理,给国有资产发放“身份证”。办理县直管公房产权证18本,结束了县直管公房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没有产权证的历史。清理处置闲置资产6起,实现收入4258万元。
(唐武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