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监测与处置】开展不明原因肺炎、人禽流感、狂犬病、钩体、流行性出血热、手足口病、霍乱、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监测,对报告的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及时开展个案调查并上报。对各类疑似疫情均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早、小、严、实”处理原则,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报告一起,规范处置一起。主动开展职业暴露人群流行病学调查、霍乱疫源检索,督促各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开放肠道门诊,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加强预警处置。“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共发出185次传染病预警信号,初步判断185次,其中排除148次,调查疑似事件37次,排除35起,确认暴发/流行2起,均为新冠肺炎疫情(未分级),按要求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