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2020年,共发放优抚对象优抚资金6665.99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99.06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补助金422.17万元;发放现役军人家庭优待金470.6万元;发放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138.73万元;发放“老兵卡”18000余张;积极开展“两参”人员核查和伤残人员换证工作,坚持“以档案为基础、以政策为支撑,先易后难、即查即核、应核尽核”五项原则,按照“档案资料完善、信息核查准确、表格填写规范、档案归类及时”的工作程序,对享受待遇的“两参”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做好了伤残人员换证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安置政策。通过实行“量化评分、排序选岗”的安置办法,46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