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山镇开展“两违建筑”(指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包括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设的建筑,以及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的建筑;在乡村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的建筑)专项整治,强化分类处置,全年拆违84宗、拆除面积2.85万平方米。全镇通过“一户一宅”(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具体法条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海南省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认定销号2475宗。同时严格落实巡控机制和“48小时快速处置”机制,广泛宣传“违建必拆”“逢建必报”,有效推动化解存量、遏制增量。
2019 年11 月15日,秀英区副区长戴洪泽到东山镇组织召开“两违”整治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部署会 (涂楠鑫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