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全力推动改革工作。全区纳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象涉及4个镇和9个街道,共有91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截至年底,清产核资、成员界定、折股量化、组建机构完成率均为100%。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共清查核实资产总额19.7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02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3.77亿元;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44.7万亩,其中未承包到户农用地面积13.16万亩。成员身份界定共摸底58573户189346人、最终成员身份界定共确认51733户180739人。确定股东180739人。已注册成立57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和855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是坚持试点先行,总结形成“三条经验”。 开好“三会”。召开区委推进会,听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定期召开区产权改革领导小组调度会,听取区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召开镇街协调会,建立区级领导包联镇街制度,区级领导定期深入各镇街听取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并针对实际问题跟进督导解决。抓好“程序五严”。即组织准备严,抓好组织领导,严明权责;清产核资严,做到摸清家底,严清细查;成员身份界定严,抓好严格程序,依法依规依民;折股量化严,做好因村制宜,严确股权;登记注册严,全面建章立制,严厉监管。三是开好“村民七会”。即每村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中,要召开七次村民代表大会,确保改革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坚持多项原则,充分发挥“三级作用”。发挥乡贤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充分发挥镇、村、组三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协助抓好农产改工作,确保有效推进农产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多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带领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同时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多方形成合力,为全区完成农产改工作保驾护航。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先后组织区、镇、村、组等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400余场,参加人员约11407人次,印制宣传标语419条,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宣传手册”“资料汇编”等资料共16.06万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产权改革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