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配合区行政审批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二是深入改革,再次梳理审批许可事项,将商业、公益性宣传活动临时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搭建临时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申请事项由3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2020年,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656宗(批准的629宗,不批准27宗)。其一举办商业、公益性宣传活动临时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搭建临时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申报审批共404宗(许可387宗,不予许可17宗);其二辖区移植树木审批50株以下共20宗(许可19宗,不予许可1宗);其三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查共15宗;其四燃气经营及设施改动许可核准共8宗;其五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共28宗;其六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共181宗(许可172宗,不予许可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