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应诉】2020年,依法办理应诉案件28件。涉诉部门为区政府、执法局的案件5件,占全部案件17.8%;涉诉部门为区政府、执法局、灵山镇政府的案件1件,占全部案件3.6%;涉诉部门为执法局的案件21件,占全部案件75%;涉诉部门为执法局、灵山镇政府的案件1件,占全部案件3.6%。其中,大多数案件取得了胜诉的结果,对于胜诉案件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继续保留,并在今后的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而对于法院裁判撤销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案件,引起重视,结合法院判决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