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审计开展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4月9日,重点审计了1588.36万元财政资金,延伸审计了13个政府机构和单位,2家企业,着重审计了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通过现场清点库存物资数量与物资领取、发放记录比对,核实物资管理情况;通过向财政部门调取资金拨付记录、查看卫生院和街道资金使用记录等方式,审核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发现了资金支出率不高、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防疫物资没有专用的存放仓库、接收到2.8万个不合格口罩等问题,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4条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