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由局机关到学校的自上而下的安全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学习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安全会议21次,专题研究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卫生、校车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教育、学生托管机构等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海口市美兰区学校安全工作要点》《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海口市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海南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护校安园联盟”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的通知》《美兰区开展“检察官、法官、律师进校园开讲啦”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2020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应急救护培训方案的通知》《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做到组织领导、计划安排、责任措施和监管督办“四落实”。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素养。充分利用专题讲座、班会课、安全教育课、团队活动、广播、专栏、交通事故、防溺水图片展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教育、防溺水、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等,特别是在节假日前、开学第一堂课,各学校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节学生人身安全。三是加强校园安保,提高防范水平。采取多种手段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通过多渠道购置器械、重点部位安装摄像报警设备和一键报警,实现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的联网。学校、幼儿园的监控系统要做到专人值守,确保及时发现监控系统所及地区的治安状况,做到提前预警,同时各学校成立护校队加强在学校上、下学重点时段落实值班守护等形式,加强了学校的防范能力。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突出学校食堂、消防、密集场所、校车、化学实验室等重点场重点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综合安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单位安全治理。加强各类不安定因素排查和控制工作,努力化解突出矛盾,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定期对系统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整治,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五是加强防范溺水事故工作。实施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坚持学“防”结合,全面推进中小学生“学游泳、防溺水、懂自救”。落实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寒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等,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组织开展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查,实地查看了海甸溪、美舍河、南渡江两岸等水域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和水域管理单位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形成学生防溺水工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六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文明使用电单车和共享单车。携手美兰交警支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齐步走”主题活动。其一区属学校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校本课程,每学年安排4课时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利用多媒体、国旗下讲话、微信平台、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我防护能力。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知识板进校园活动。其二定期邀请交警走进课堂进行授课,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其三推广普及手势操,通过少数带动多数同学学习手势操,达到孩子们人人会打手势,人人懂的手势,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其四在民警的带领下,利用寒暑假期间各校“红领巾”带动家长开展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参加交通安全实践,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七是加强学生托管机构的监管。严格按照省、市防疫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开放托管托餐机构的通知》的要求,并制定《海口市美兰区学生托管机构复工开放验收评估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和引导,有序逐步恢复开放托管机构营业。已通过验收和会议评估,六批共有286家学生托管机构恢复了营业,在疫情期间多次联合区政法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指导寄宿点规范经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2020年,在区政法委牵头下,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校周边学生寄宿点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存在问题的学生寄宿点督促、指导其在限期进行整改;对问题突出、无法整改的学生寄宿点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