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民生保障
二级目:退役军人事务
【服务体系】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费用、有保障”的“五有”要求,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实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抚褒扬等服务全覆盖。召开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会,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台账资料,并经过认真考评,选定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灵山镇、海甸街道、白沙街道等8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示范型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