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4日,《普洱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印发。
1月6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普洱市司法局联合成立“普洱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普洱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2月28日—3月1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16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的工作任务。
3月,普洱市司法局《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司法局开展“平安普洱 法制普洱”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普洱市司法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选派干部职工参与基层法律服务团的实施方案》《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跟班学习制度(试行)》《中共普洱市司法局党委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印发。
5月5日,《普洱市司法局落实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2016年版)》《普洱市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工作细化方案》《普洱市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志愿者服务日活动方案》印发。
5月26日,普洱市司法局党委组织开展“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暨“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主题活动。
6月2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宣誓仪式暨初任培训班在思茅举行。市人大李盛富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尧贵、市政协副主席罗维祥等出席会议。
6月,市司法局增设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召开普洱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
7月17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洱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成立“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站”的决定》。
7月21日,云南省司法厅批复通过《普洱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8月13日,普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普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由市司法局直接管理,接受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的业务指导,设12个内设机构,60名政法专项编。
8月,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律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暨诉讼仲裁业务工作流程示例讲座,邀请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法学教授翟存柱为我市执业律师进行授课,共114名执业律师参与学习。
8月,云南省司法厅厅长商小云到普洱调研。
10月31日,宁洱县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西盟县、孟连县、思茅区多名调解人员获“模范人员调解员”荣誉称号。
11月17日,根据《普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处置的批复》,市司法局移交平台3辆,调剂1辆,拍卖2辆,待报废1辆。
11月22日,普洱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医疗中心公开遴选3名专业技术人员。
12月12日,《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司法局关于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的通知》《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行政法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
12月18日,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命名第三批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通报》印发。
12月,郭崇伟兼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
12月,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到普洱市江城调研法制边关行活动。
是年,中共普洱市委“两新”组织工委确定市律师行业党总支为全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普洱市法律援助中被司法部表彰为国家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