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队伍建设
思茅地区司法局自成立以来,高度注重队伍建设。进入新时期后,严格按照党和国家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线,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着眼于建设过硬干部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养成良好作风、提升整体形象这一目标,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支部建设、人才建设、作风建设、形象建设,打造一支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强人才保障。
一、思想政治教育
全地区(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各个时期国内、国际形势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地(市)委省司法厅部署,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整训与经常学习相结合、党内教育与党外教育相结合等形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由于各个历史时期所面临任务问题及所处背景不同,对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教育方向,方式亦有所不同。
20世纪80年代,针对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对干部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渗透”“反颠覆”“反和平演变”教育,坚持进行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0世纪90年代以来,进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教育,面对各种严峻挑战和考验,为有效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消极影响,旨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92年,党的十四大后,坚持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头脑,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认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深对改革、发展和稳定辩证关系的理解,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和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观念。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通过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邓小平理论,统一思想认识,坚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不屈不挠、艰苦奋斗,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信念。之后的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思想教育主要以开展专题学习教育为主线进行。
2005年以前,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开展“三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队伍。
2006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习中央、省委领导重要讲话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观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讲座》,撰写心得体会,组织交流发言,编发《特刊》、简报等形式,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并融会贯通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07年,普洱市司法局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时间延长半年的要求,坚持步骤不能少,环节不能减、标准不能降的原则,组织开展全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专题学习辅导讲座26次,组织收看《系列讲座》光碟1960人次;举办培训班、研讨班22个;集中培训57人,定期培训392人,初任领导培训2人;组织全市386名干部职工参加省厅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考试平均分89.18。10月,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制发《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意见》,对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行全面部署;为市司法局每位干部职工征订《十七大文件汇编》《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为每位党员征订新《党章》;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大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党小组会等多形式、多层次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基本要求、根本方法进行全面学习和讨论。
2008年,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系统内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四项制度”相结合,提高队伍素质。通过领导带头学、全系统组织学、多形式组织学,做到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单位抽查等环节一人不漏。在统一组织学习和自学后,统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培训考试,确保责任意识落实到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共举办各种学习和研讨班33期,派出宣讲团7个,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104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和论文205篇,举办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7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2次,收到意见和建议179条,制定整改措施44个。通过活动开展,达到“认识上有明显转变,思想上有明显提高,作风上有明显改进”目标。
2009年,在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中以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四项”活动开展为主线,以素质建设为核心,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根本,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强队伍素质、领导班子建设。活动中市局机关征求群众意见45条,领导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4篇,查找和梳理出影响制约市司法局科学发展突出问题5个方面,制定整改落实措施16条,整改项目34个。基本实现统一认识、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创新机制目标要求。抓牢素质建设,通过参观思普革命老区纪念碑、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真水无香》《马背上的法庭》《缉毒警》等教育影片和参加省厅组织各类培训,全方位提高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抓牢制度建设,制定《2009年度普洱市县(区)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普洱市县(区)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办法》及《普洱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奖励办法(试行)》,量化考核办法,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加大表彰力度,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年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受司法部表彰“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司法厅表彰的“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政工干部”“六十佳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市妇联表彰的“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个人。
2010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干、保障有力、人民满意”队伍为目标,以为民服务五项制度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向刀会祥学习教育活动和“机关干部进乡村”“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年”“努力促进提高司法行政基础建设”三项主题活动等活动开展为契机,开展多类别、多内容、多形式学习教育,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和工作作风。通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学风促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二、五学习制,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使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通过四项制度工作开展,提高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开展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落实好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市司法局年内分5批45人次到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20天人民勤务员工作。在年内遭遇较为严重的冬春干旱面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捐赠72296元用于抗旱减灾,其中,市司法局职工捐款1.68万元。
2011年,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学风促机关作风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小组学相结合方式,保障干部职工日常学习,使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公务员“忠诚教育活动”。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演讲比赛普洱赛区评选活动,选拔培训2名选手代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参加全省总决赛,获第三名。
2012年,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建立新闻宣传人才库,明确通讯员职责、任务。年内在国家级报刊和网站发表新闻稿件10余篇,在省级报刊和网站发表新闻稿件80余篇,在市级报刊和网站发表新闻稿件120余篇,县(区)司法与当地电视台等媒体联系合作,让司法行政工作深入群众心中。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联系与合作,宣传报道“法律援助普洱经验”“被羁押人员聘请律师绿色通道”“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边境地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室”等工作经验,宣传树立王治平、郑冰、李琼等先进典型,编印2期《普洱司法》杂志。突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队伍综合素质,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培训,突出城乡共建,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
2013年,开展以“忠诚于党、坚定信念、践行法治理念、执法执业为民、加强依法治省、推进司法行政”为主题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局党委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局机关民情联系点澜沧县大山乡榨房村开展城乡党组织共建“住村帮户”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详细考察当地扶持产业发展情况,与群众共商帮扶事宜。向市委机关工委、市编办争取解决市局机关负责党务工作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问题,经市编办批复设立党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为全面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保障。
2014年,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市局机关建立学习小组开展学习活动,通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讲授为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专题讲座、组织观看教育片、参观历史文化展、到革命根据地瞻仰追思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为民服务宗旨意识;通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等,教育干部职工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加强舆论宣传,制定出台宣传工作制度和奖励办法,成立普洱市司法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加大对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力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10个集体、34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1个集体和1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2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宁洱县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墨江县联珠司法所所长李琼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梳理出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各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同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关于开展“四风”提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有关制度建设计划方案等“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清单,对局机关及领导干部个人存在“四风”突出问题整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情况及做法进行总结和回顾。
2015年,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活动,局班子成员、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定期不定期深入各自联系县(区)和分管科(室)、领域,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所分管工作。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和系统文化建设,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体育运动会成功举行,展现干部队伍精神风貌。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司法情·中国梦”书画摄影竞赛和文艺节目竞赛活动中,普洱市司法局选送4个文艺节目参赛,1个获三等奖、3个获鼓励奖;舞蹈节目《连心桥》入围“‘司法情·中国梦’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文艺竞赛汇报演出”,是州市司法局唯一入选汇报演出的节目;选送的4幅书画摄影作品获鼓励奖;普洱市司法局在活动中获组织奖。参与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深入市局包保联系的永平镇迁毛村中寨、南哈村民小组进行实地调研,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采取法律进重建、调解进项目等方式,服务灾后重建。
2016年,开展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在市委党校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举办全市司法行政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有234人次参加培训。普洱市司法局党委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列为年度“党建示范点精品工程”创建单位,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被市委组织部列为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普洱市司法局、镇沅县司法局、宁洱县司法局、宁洱司法所和朱荣光、邓燕等6名个人分别被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普洱市司法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景东县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镇沅县司法局桃联府分别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全国“先进普法治理办公室”、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教育”,组织学习高德荣、印春荣、杨军刚和市司法行政系统李琼等先进模范先进事迹,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贯彻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五个过硬”要求,优化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对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开展考察建议工作3人次;市司法局推荐处级领导2人,提拔任用3名中层干部,县(区)提拔任用科级干部2人,同级交流使用5人次。墨江县联珠司法所李琼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宁洱县宁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罗成珍、岩没、戴彬、李加策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2018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干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每月将支部活动、业务学习、讲党课、中心组学习统筹安排,抓好理论与业务学习,突出学懂弄通做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突出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标准,注重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把关。突出会纪会风,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以全省政法系统开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按照“5个过硬”标准,严格要求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全年组织开展2次民主生活会、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次专题学习研讨,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55次,组织参加昆明及厦门大学学习培训4期77人次,举办党务知识培训2期64人次,组织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3批2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