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91—1995年普法教育(简称“二五”普法)
1991年,在总结“一五”普法基础上,充分做好“二五”普法准备工作,启动“二五”普法工作。这次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原则,对象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个体劳动者以及其他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公民,重点对象是乡级以上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包括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还有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学校在校生。5月,思茅地委发文调整、充实地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地区司法局合署办公,负责处理全地区普法宣传中日常事务工作,全区“二五”普法正式全面启动。普法工作重在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在普法学习过程中,坚持以面授为主,联系实际上好法制课,采取在职学习、集中时间举办脱产、半脱产学习班方式学习;抓好面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形势、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在报刊、广播、电视、文艺团体等进行普法宣传。运用电影、电视、文艺演出、法制橱窗、墙报、板报、图片展、法律知识竞赛、街头法律咨询、书写普法标语等形式,使广大群众受到生动具体法制教育;抓好学法用法和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带动全区普法工作。
1992年是“二五”普法工作由启动走向全面实施第一年,同时也是以服务经济、严格执法、勤政廉政为人民为指导思想行政执法年。为使普法工作与行政执法年工作更好地结合,召开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和“二五”普法工作汇报例会。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参与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维护区境稳定,配合“严打”斗争,开展反盗窃、扫黄、除“六害”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区境相关单位到学校开展校外辅导活动,给青少年上法制课;到大中型企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寻求法制教育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衔接点;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组织各级干部对《宪法讲话》等学习;及时集中力量宣传《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及有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法律法规。同时推广江城县国庆乡、景谷县钟山白糖厂、景东县税务局等依法治理试点经验,促进依法治厂、治村、治乡和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开展。
1993年,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普法工作重点转入专业法普及学习工作。地委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转入专业法普及学习工作,召开地直机关、省直单位领导和法制干部参加“二五”普法通报动员大会。会议通报全区“二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思茅地区税务局、云南省地矿局地质五大队交流专业法普及学习工作经验;地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人与75个地直部门和省属单位领导签订“二五”普法责任书;43个地直部门成立普法领导小组,54个单位设置普法领导小组办公机构,10个省属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地直、省属72个单位开展专业法学习,参学率100%。
1994年是实施“二五”普法规划第四年,工作重点是在全区公民中开展以《宪法修正案》为核心再教育。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人代表、执法人员及一般干部把普及市场经济基本法律知识作为专业法普及工作重中之重,有关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市场运行规范、重点国际经贸条约(惯例)及紧密结合行业特点法律法规和专业法普及工作,一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下达任务进行;要求各主管部门、单位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纳入“二五”普法,教育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形成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局面。是年,先后开展较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3次,向全区公民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法人代表和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着重抓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地区3000多名公民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是年,在公司法、国家赔偿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中培训骨干,以点带面扩大学习宣传与普及,全区各类执法人员分别接受岗位专业法培训、教育;全区各单位、部门按照地委普法办法制建设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学用结合,明确目标责任,采取各负其责、层层推进方式开展依法治区工作。通过依法行政,继续治理全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城管、卫生、治安、工商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和行政执法得到规范。
1995年,顺利完成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任务。全地区140万普法对象中有98万人参加学习,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学率98%,科以下干部参学率95%,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学率92%,农民参学率75%,达到普法规划要求。
在全区“二五”普法工作中,各县、各行业、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涌现出一大批思想解放、务实创新、落实“二五”普法规划,组织普法学习和宣传,探索和开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1996年,思茅地委下发《关于表彰“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对“二五”普法中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
“二五”普法先进单位(23个):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思茅市、地委宣传部、地区建行、地区教育局、地委调研室、地区农行、地区工行、地区水电局、地区地税局、地区供销社、地区检察分院、地区司法局、地质五大队、地区电视台、地区养护总段、云南省热带作物学校、地区林业局、地区人行、地区卫生局、地区妇联、景东森工局、普洱磨墨盐矿。
“二五”普法先进个人(52人):白兆清、杨正忠、侯明贵、罗大用、黄寿昌、赵发明、李华、李金兰、罗玉成、施光兴、白金祥、普生福、岩薛端、丁文生、外勇、喃班、胡连贵、杨昌义、赛里、黄明芬、陈沅丰、李启龙、黄玉美、陈绍忠、汪富荣、梁建民、彭从光、罗德宽、李云辉、杨建林、罗政权、刀立富、鲁忠风、李德贵、吴向阳、廖孔美、沈修华、陈德明、杨家贵、杨梓潘、李庆喜、李国权、马波、李启贤、李明聪、马超群、李琼、黄桂枢、梁继红、阮德忠、罗亚明、李月英。